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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廉政文化教育中心项目磋商公告

2019-06-18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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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廉政文化教育中心项目磋商公告 采购编号:郑港财采磋商-2019-21 1.招标条件 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
正文内容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廉政文化教育中心项目磋商公告
采购编号:郑港财采磋商-2019-21
1.招标条件 
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监察审计局的委托,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廉政文化教育中心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廉政文化教育中心项目;
2.2、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舜华路交叉口东南,兴瑞汇金国际1号楼1楼;
2.3、项目规模:总占地面积约1874.96平方米,具体面积以实际踏勘为准;
2.4、工    期:
第一标段:总工期3个月,其中设计工期10日历天 
第二标段:同施工工期
2.5、质量要求:
第一标段: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达到国家及行业有关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第二标段: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行业规范要求。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设计施工一体化标段
第二标段:监理标段      
2.7、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本项目布展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招标:包括但不限于方案策划设计、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后期现场服务。主要建设包括地面、地板、吊顶、墙体、电气工程的施工及相关多媒体设备的安装调试,以及土建工程未包括的符合展馆要求必备的配套设施等;
第二标段:本项目所有设计、施工、保修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
2.8、质保期:自验收合格后2年
2.9、估算金额:约750万元;
3. 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标段响应人资格要求:
3.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3.1.2、响应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经营范围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有在建项目,需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3.1.4、响应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艺术设计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拟派施工五大员【质量员(或质检员)、施工员、资料员、安全员(或专职安全员)、材料员】需具有有效的资格证或岗位证;
3.1.5、响应人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或质检员)、施工员、资料员、安全员(或专职安全员)、材料员及授权委托人都须提供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并提供2018年1月1日以来单位给以上人员缴纳的网上可查询的养老保险证明,社保部门未提供网络查询服务的需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社保管理部门章的基本养老保险证明;
3.1.6、响应人须提供 2016年1月1日以来的具有展馆类布展工程的业绩(提供合同原件及中标通知书原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7、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除应满足上述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3.1.7.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职责分工等内容),授权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3.1.7.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1.7.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各方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
3.1.7.4、本项目不接受集团公司、总公司(工程局)及其子公司各以独立人身份同时对同一项目提出的投标申请;
3.1.7.5、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盖章外,其他文件签字盖章等内容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
3.1.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时间: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天】;响应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全部联合体组成成员)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页页面打印页。
3.2 第二标段响应人资格要求:
3.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3.2.2、响应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经营范围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或监理综合资质证书;
3.2.3、响应人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及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2.4、响应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授权委托人都须提供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并提供2018年1月1日以来单位给以上人员缴纳的网上可查询的养老保险证明,社保部门未提供网络查询服务的需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社保管理部门章的基本养老保险证明;
3.2.5、响应人须提供 2016年1月1日以来相关项目类似监理业绩(提供合同原件及中标通知书原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2.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时间: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天】;
3.2.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6-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以成立之日起为准。
3.4、提供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近6个月内缴纳的,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收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人,须出具有效证明文件);
3.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出具营业执照即可);
3.6、响应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注:以上所有材料开标时需提供原件(本条第3.1.8项和3.2.6项不需提供原件),响应人提供的所有资料经核查后出现任何虚假资料的,直接取消其投标资格,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4. 投标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响应人,请于2019年6月19日9时00分至2019年6月25日17时30分,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凭CA数字证书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并下载磋商文件。CA数字证书办理及诚信库申报相关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诚信库申报须知》。
4.2、 磋商文件及资料费售价:500 元/套。(开标现场递交,如拒缴纳, 视为放弃投标) 
5.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5.1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7月2日9时30分; 
5.2 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 开标室; 
5.3 其他有关事项:各参与本次磋商的响应人需派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监察审计局
地  址: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东南兴瑞汇金国际1号楼1楼
联系人:史主任
联系方式:0371-86199555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198号西元国际广场B座9楼
联系人:付女士
联系方式:0371-55035772 68873682
2019年6月18日
 

投标提示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