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风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彭泽分公司关于江西省彭泽县中医医院改扩建工程净化工程(含手术室、供应室、产房、检验科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PZZCFC2019-GK001)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彭泽县政府采购办(彭购2019B000211617)号批复,九江市风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彭泽分公司受彭泽县中医医院的委托,对彭泽县中医医院改扩建工程净化工程(含手术室、供应室、产房、检验科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项目名称:彭泽县中医医院改扩建工程净化工程(含手术室、供应室、产房、检验科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PZZCFC2019-GK001
3、项目招标内容:
序号
项 目 编 号
项 目 名 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技术参数需求
1
彭购2019B000211617
彭泽县中医医院改扩建工程净化工程(含手术室、供应室、产房、检验科设备)采购项目
1
项
550.00
详见招标文件
4、采购预算:人民币伍佰伍拾万元整(¥550.00万元),超过预算金额报价无效(其中:本项目装饰工程总报价不得超过220.453984万元)。
5、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5.1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注册的投标人;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5.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多证合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以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3)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4)投标人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原件。(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5)投标人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5.3投标人提供针对此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5.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 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开标前十日内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5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5.6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5.7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5.8投标人提供所投医疗器械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5.9外阜来赣企业须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办理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开标时提供“一体化工作平台”信息查询截图扫描件加盖公章。
5.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告知项、无须提供证明材料)
5.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告知项、无须提供证明材料)
6、获取标书方式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9年6月24日起至2019年6月28日止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
7、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和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8、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9年7月11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逾期投标无效。届时请投标人的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CA证书和密封好的纸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一式三份,一正两副)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证书时间为准。
9、CA 证书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彭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龙翔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10、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此次投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放弃投标;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11、质疑处理:1)本项目不进行集中答疑。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请按相关法规规定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投标人提出质疑时须提供(1)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法人及法人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各一份(2)多证合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各一份】送到我公司。否则,将视为接受招标文件条款。对投标人的疑问我公司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第十条,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本项目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不予接受。
12、采购人:彭泽县中医医院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13970232123
13、招标代理机构详细地址:九江市彭泽县山南司法局6楼
联系人:鲍春燕 电话:18770267057
电子信箱:710443429@qq.com 邮编:332700
九江市风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彭泽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