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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惠市司法局司法业务用房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2019-06-24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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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惠市司法局司法业务用房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德惠市司法局司法业务用房改造工程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 德惠市司法局 行政区域
正文内容

德惠市司法局司法业务用房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省广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德惠市司法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德惠市司法局司法业务用房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德惠市司法局司法业务用房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JLGY-DH-2019056-GC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书勇

项目联系电话:1884408750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德惠市司法局

 

地址:德惠市德惠路1019号

联系方式:马书勇1884408750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广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工13353291103

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与正阳街交汇新城吾悦广场C座21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公告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6月24日 08:30 至 2019年06月2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到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与正阳街交汇新城吾悦广场C座21楼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2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到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与正阳街交汇新城吾悦广场C座21楼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7月16日 13: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7月16日 13:00

六、开标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与正阳街交汇新城吾悦广场C座21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 JLGY-DH-2019056-GC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德惠市司法局司法业务用房改造工程已由德发改审批字﹝2019﹞3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德惠市司法局,建设资金来源: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德惠市松柏路松柏桥头,即德惠市司法局现址;

2.2 建设规模:项目维修改造总建筑面积2124平方米,改造工程由建筑工程、电气工程等部分组成,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10月31日;

2.4 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016年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业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要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须是申请人本企业职员(以项目经理证上的工作单位为准);其他人员要求: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 (含)以上的技术职称,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施工过程中要求项目经理必须在场

3.3 近三年(2016年至2018年)财务状况综合良好、不亏损。

3.4 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阜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详见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拒绝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投标单位只能授权一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须为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6月24日至2019年6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1、法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企业资质证书【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5、企业开户许可证;6、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7、入吉备案网页截图(如有);8、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网页截图;9、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10、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记录网页截图;1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项目经理)身份证,到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与正阳街交汇新城吾悦广场C座21楼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套(含图纸),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9年7月16日13时00分整,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与正阳街交汇新城吾悦广场C座21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德惠市司法局

地址:德惠市德惠路1019号

联系人:马书勇

联系电话:1884408750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广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与正阳街交汇新城吾悦广场C座21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3353291103

监督部门:德惠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吉林省住建厅招标处扫黑除恶举报电话:0431-82752638

长春市招标处扫黑除恶举报电话:0431-88779829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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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提示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