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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车辆修理定点入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9-06-24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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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车辆修理定点入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车辆修理定点入围项目 品目 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维修和
正文内容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车辆修理定点入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省永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车辆修理定点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车辆修理定点入围项目

项目编号:20190619Z059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 博

项目联系电话:0432-6240478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

 

地址:吉林市昌邑区

联系方式:董 博 0432-6240478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永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孔美心 0432-68587999

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市丰满区宜山路88号创业服务大厦四楼407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二、项目概况分及招标内容:

2.1招标项目的内容:车辆修理定点入围(详见招标文件);

2.2供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3入围有效期:1年(以签订合同为准);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2.5入围家数:3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三类)及以上经营资质。 3.2投标人须具备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3.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3.7在吉林市市内有固定修理场所;3.8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3.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10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6月24日 08:30 至 2019年07月0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参与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项目的投标人,一律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lsggzyjy.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9年6月24日至2019年7月1日16时止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申请人请于2019年6月24日至2019年7月1日到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缴纳平台使用服务费,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7月15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7月15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吉林市解放西路16号政务服务中心七楼704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招标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车辆修理定点入围项目已由吉林市昌邑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批准采购,招标人为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入围招标。


投标提示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