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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科普画廊设备处置项目

2019-06-25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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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科普画廊设备处置项目 2019-06-24 所属地区: 江苏省 泰州市 项目名称 电子科普画廊设备处置项目 项目编号 tzcq-cz20190606 转让方(委托单位): 泰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正文内容
电子科普画廊设备处置项目
2019-06-24
所属地区: 江苏省 泰州市
项目名称
电子科普画廊设备处置项目
项目编号
tzcq-cz20190606
转让方(委托单位):
泰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机构:泰州市财政局
公告日期
公告起始日期:
2019年6月24日
公告截止日期:
2019年6月28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买受方,则信息发布终结。
标的预展
1、预展期限(即为公告期):
2、预展地点: 天德湖公园东北门(鼓楼南路与永定东路交叉口南1.5千米)右侧
转让形式
1、信息发布期满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买受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以不低于评估价(/挂牌价格)标准签约(则以买受人报价额为中标价)。
2、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以上、十家以下符合条件的意向买受方,则按照确定的竞价方式组织电子竞价或招标;如征集到十家以上(或本中心认为需要现场拍卖的)符合条件的意向买受方,则组织现场拍卖。
3、竞价时间:2019年7月2日下午3时00分(意向买受方不得迟到或缺席,不得相互串通报价、威胁他人等,否则取消竞价资格,没收信誉保证金,不良行为进行公示。)
4、竞价地点: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七开标室(408房间)
标的基本情况
1、详情请与转让方联系(以现场勘察实物现状为准,意向买受人自行担责);
2、转让方确保竞得人顺利提货,否则承担一切后果;
3、转让方应确认除公告中所公布的情况,所处置资产再无其他权利瑕疵。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江苏经纬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资产评估值
1570元
特别事项说明
1、转让方对公告内标的物相关数据的真实性承担相应责任;
2、评估报告只作为参考,并不作为此次买卖的依据。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2000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成交确认书签订要求
协议成交的项目,成交人需于公告截止时间起3个工作日内办理成交确认;竞价或拍卖项目成交人需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没收保证金,不良行为予以公示。
价款支付期限要求
《成交确认书》签订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付清所有款项(包含处置物品价款),处置物品价款由交易中心统一结算。若未按上述规定缴纳相关款或违反本公告约定的,交易中心有权没收信誉保证金,取消中标资格,不良行为予以公示。
受让方资格条件
企业法人(在本中心有不良行为的除外)
其他条件
1、该处置中相关一切费用,全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一切安全责任亦由竞得人承担;
2、自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起,10天内运离所有物品,并清理干净现场,否则交易取消并没收交易款、保证金。期间所发生任何意外,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保证金条款
保证金数额:0.2万元
一、保证金缴纳截止期限:
意向买受方在2019年6月28日下午4时前,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保证金;报名人亦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指定地点提交报名资料,否则拒绝其报名或者视为其报名不合格。(单位需从其公司账户缴纳)
二、保证金缴账户:
意向买受方须在公告截止时间前交至指定账户(银行账号:403010100108816666,收款单位: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泰州分行)。
三、保证金处置:
1、意向买受方如被确定为买受方,在项目结束后,经出让方确认后,其缴纳的信誉保证金本金方可退回;
2、未中标的意向买受方,其保证金在项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无故放弃中标者,不予退还。
3、缴纳的保证金不计息。
报名材料
1、意向买受方带齐相关资料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及产权交易科(海陵南路306号,行政服务中心五楼537房间)办理报名手续。
2、如果意向买受方是自然人,须带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上须签名),填写意向买受人报名表;
3、如果意向买受方是单位,须带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团法人证书)、授权办理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填写意向买受人报名表(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及意向买受人报名表均需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须本人签字);
4、如果意向买受方是自然人委托他人办理相关事项的,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由本人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及产权交易科提交授权委托书或授权公证书、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须本人签字),否则报名无效;
5、以上材料弄虚作假、提供不全的,资格审查作不合格处理,取消其报名资格。
其他说明
1、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2、意向买受方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保证金的,即表示对标的状况无异议,同意本次公告要求。
3、下列情况视同违约,其缴纳的保证金或拍卖(/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1)协议转让,受让方不能按《资产交易合同》约定条款履约的;(2)进入公开拍卖(/竞价)程序最终成为受让方后,拒绝按《拍卖规则》(/《竞价规则》)约定条款履约的、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或拒绝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3)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4)其他不遵守产权交易惯例的行为。
4、按照苏价费【2017】231号文收取交易服务费、现场拍卖的按照成交价的5%收费。
5、本项目由江苏省泰州市泰州公证处全程参与现场公证,受让方缴纳公证费100元。
6、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买受方,意向买受方须按时参加网上竞价/现场竞拍。否则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没收其缴纳的信誉保证金。如意向买受方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网上竞价/现场竞拍,需在拍卖前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及产权交易科提供书面申请,说明理由,提供证明,并得到转让方的批准。
7、 一切违反本公告或对交易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本中心有权对该行为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各挂牌单位有权拒绝其报名,或报名视为不合格,并拒绝其参加竞价、拍卖、招标等。
8、各意向竞买人无论报名成功与否,均需遵守中心办公秩序,不得有吵闹、喧哗、拍案等不雅或违反交易规则的行为,否则中心有权将其列为黑名单、拒绝其在中心的各种交易行为。中心工作人员有不到之处可以向上级或中心领导反映、投诉。
9、其他特别情况,由中心会同财政等部门、转让方协同处理。
转让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
谢先生
联系电话
86898129
联系地址
泰州市永晖路18号
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86965011
联系地址
泰州市海陵南路3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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