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害为利,造福人民---木兰溪生态治理展示馆》陈列展览大纲编纂项目招标公告
2019-06-24
所属地区: 福建省 莆田市
截止日期: 2019-07-01
《变害为利,造福人民---木兰溪生态治理展示馆》陈列展览大纲编纂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变害为利,造福人民---木兰溪生态治理展示馆》陈列展览大纲编纂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木兰溪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莆田市木兰溪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1.莆田市圆满文化传媒有限公司、2.福建龙腾天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3.莆田市帆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4.福建梵境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前来投标4家投标人招标。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名称:《变害为利,造福人民---木兰溪生态治理展示馆》陈列展览大纲编纂项目
(二)总纲编写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集中全党智慧,围绕新形势下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问题、核心问题、关键问题,形成了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该馆是政治馆,又是专业馆,要求采写人员较系统全面地掌握习近平同志生态文明思想的原则、要义、观点,并有机融汇到展览总纲中。对木兰溪20年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实践有较全面的把握和深入的了解,并能分三部分多章节完美地体现出来,各部分和章节要求既有政治高度(最好用党建语言)又有文学激情。序厅前言和尾厅要求总揽全局,前后呼应,并上升到当代生态文明思想高度。
(三)质量要求:
满足招标方项目及深度要求。成果须经招标方集体讨论研究认定且须能配合汇报对接及随设计深度的深入不断修改完善直至项目完成。
(四)时间节点要求:
合同签字后3天内,中标方开始大纲编写工作,中标方15天内完成大纲编写,提交招标方审查。
二、资金来源及招标控制价
1、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2、招标价:最高控制价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180000.00),最终以中标价为准。包含文案编写、修改、税费等。
三、投标人资格及材料提交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1)、投标单位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具有文化艺术策划类、展览展示资质的企业,有承制过展览展示场馆的企业优先;
(2)、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编写能力的企业;投标企业必须具备专业的文案编纂人员(职称在正高以上及是作家协会会员优先),能在规定时间内出成果;
(3)、投标单位需以整个场馆布展大纲的文案文字工作量进行报价。
2、投标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单位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书字迹必须清楚,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书需密封加盖企业公章,一经发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收回或更改。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报名时须提交资料:
四、开标时间
1、开标时间:2019年 7 月 1 日10时00分(报名人必须参加现场开标,否则视自动放弃投标)。
2、开标地点:莆田市木兰溪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二楼会议室
五、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单低价中标法,即报价最低且不高于最高控制价,资质和提交的相关资料等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莆田市水利信息网平台公示招标信息公告和中标结果, 招标公告公示时间自2019年6月24日10:00至2019年7月1日10:00。
七、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以现金方式在开标前缴纳。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开标后当场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完3日内退还。
八、中标通知与签订合同
1、在开标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根据中标结果,招标人以“中标通知书”的形式通知中标人。
2、招标人与中标人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按照中标通知书、招标公告要求签订服务合同。
3、中标单位逾期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取消中标单位的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协议签字后3天内,乙方开始大纲编写工作,乙方完成大纲编写,提交成果报告 10 份,经审查,大纲达到甲方集体讨论研究认定的深度要求后,乙方提供正式发票,15日付清全部费用。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莆田市木兰溪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 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木兰黄头村210号
联 系 人: 陈先生 0594-2591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