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浦南镇太平渔业村游园景观及村史馆广场中心景观工程的公告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浦南镇太平渔业村游园景观及村史馆广场中心景观工程 (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市海州区浦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 特色田园乡村专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浦南镇太平渔业村游园景观及村史馆广场中心景观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浦南镇太平渔业村游园景观及村史馆广场中心景观工程
项目编号:HZZCGK2019063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1605958.38元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无效)
工期: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达到验收标准。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浦南镇太平渔业村游园景观及村史馆广场中心景观工程,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建设内容:园路、景墙、花池、绿化、停车场铺装、沥青道路新建等工作内容,明细详见招标文件及清单。对项目采购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投标单位需配合特色田园乡村项目建设)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个年度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其他资格要求:
1、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原件备查)
2、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已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拟确定的授权委托代表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时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18年12月至2019年5月),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原件备查)
4、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连建发【2018】421号文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近2年无市场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详见格式“投标人承诺书”)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建筑业企业参加我市建设工程投标前,应自觉、主动查验本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情况(查询网 址为:http://221.226.118.170:8080/app/jscesis/qualCheck/queryQualCheckPublic.ftl),核查结果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注:对于有多个资质的企业,某项资质核查不合格不影响该企业其他合格资质参加相应的招投标等经营活动,本项目要求必须合格的资质序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规定记录失信行为,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建筑业企业要对本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情况作出书面承诺。(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7、(1)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苏清办【2013】10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1】9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5】6号文、连清办【2015】9号文、连清办【2015】15号文、苏清办【2016】7号文、连建招【2009】277号文、连清办【2016】2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9】3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8、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请各投标人于北京时间(下同)2019年6月25日8时30分至2019年7月2日17:30分登录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进行网上报名。(如下)
1、供应商进入“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登陆“供应商系统”,进入“交易乙方”,在“交易文件下载”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交易文件”操作;如项目存在多个分包,供应商须进行所参加的每个分包“信息录入”、“下载交易文件”,完成网上报名和招标文件下载。没有按规定在网上完成“信息录入”、“下载交易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招标文件下载:进入“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lygzfcg.gov.cn)”,点击页面左侧“供应商系统”,通过CA方法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无效。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供应商操作手册”;招标文件下载获取开始时间:2019年6月25日8时30分,截止时间:2019年7月2日17时30分。【具体事项联系人:张工18505182641】。
3、报名成功后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联系代理公司缴纳报名费(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缴费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并参与投标。(提醒:请投标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能够登记并下载招标文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9年7月18日 上午08:3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7月18日 上午09: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监采二室222(海连西路花卉市场院内,区住建局东楼二楼)
投标文件接收人:朱工 联系电话:173518570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9年7月18日 上午09:00开标地点:监采二室222(海连西路花卉市场院内,区住建局东楼二楼)
七、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叁万元整(小写)30000.00元,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网银或者电汇的方式存入以下账户:
户 名: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
开户银行:连云港东方农村商业银行浦南支行
银行账号:3207050491010000019238
联系人:朱工
电 话:0518-85465550/17351857072
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2019年7月17日下午17:00前。
特别提醒:(1)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时间之前到达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帐户内,并携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电汇底单的原件在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前至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以便评标委员会审查。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递交的并换取收据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户中汇出,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退还保证金应退至投标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
(3)保证金的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注意事项:
a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不得提供虚假、无效的票函,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b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确保保证金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前到账,并承担其未能及时到账的后果。
八、本项目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www.lygzfcg.gov.cn)上发布。
备注:有关本项目的变更事宜或其他重要通知请随时查阅该网站的补充公告。
十、本次招标采购联系事项
招 标 人:连云港市海州区浦南镇人民政府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浦南镇人民政府
邮 编: 222000
联 系 人: 王主任
电 话: 1385121394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解放东路248号五金机电城2号楼1020室
邮 编: 222000
联 系 人: 朱工
电 话: 17351857072
十一、其他说明事项
1、报名投标的投标人因故不能参加投标的,请于开标之日起前2日前书面通知招标代理公司。
2、采购文件中标注★号的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招标单位:连云港市海州区浦南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公司: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