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垦利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设备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二次)需求公示变更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东营市垦利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设备政府采购项目。本项目预算资金:140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详见招标文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本项目为东营市垦利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其他标准、规范。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1、鼓励节能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节能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2、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价格折扣。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按照采购人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时完成本项目的采购工作,达到良好的运行状态。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考核、验收。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论证意见:
论证意见:按照上级相关标准执行。
四、公示期限: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6月25日起至2019年 6 月27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年 6 月 28 日17时00 分前以书面形式(加盖供应商公章,注明联系方式;同时将电子版发haihan0546@126.com邮箱)派专人递交至山东海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东营市垦利区明珠大厦A座1001室),逾期不予受理。采购人或政府采购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东营市垦利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东营市垦利区中兴路82号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方式:0546- 2561700
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海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市垦利区明珠大厦A座1001室
联系人:寇先生
联系方式:0546-6368577
发布人:山东海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 6 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