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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河湾湿地公园浮雕墙制作项目竞争性磋商二次公告

2019-06-28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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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河湾湿地公园浮雕墙制作项目竞争性磋商二次公告 2019-06-27 所属地区: 江苏省 南京市 截止日期: 2019-07-09 滁河湾湿地公园浮雕墙制作项目竞争性磋商二次公告 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
正文内容
滁河湾湿地公园浮雕墙制作项目竞争性磋商二次公告
2019-06-27
所属地区: 江苏省 南京市
截止日期: 2019-07-09
滁河湾湿地公园浮雕墙制作项目竞争性磋商二次公告
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受 南京六合新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滁河湾湿地公园浮雕墙制作项目(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招标编号:/
2、招标项目名称:滁河湾湿地公园浮雕墙制作项目
招标控制价:187263.14元(详见招标控制价)
招标范围:墙体基层处理、浮雕墙制作、浮雕墙夜景照明、发光字制作及安装、周边环境恢复等全部工作
实施周期:30天
3、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两年内任意一年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
3.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广告设计及制作及标识标牌制作
4、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法:2019年06月28日至2019年07月4日8:30—17:00(节假日除外),地点:南京市六合区龙池街道璟湖路1号5幢一单元1604室。届时请有意的供应商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来本单位进行报名,并购买文件,文件费500元,售后不退。
6、集中踏勘现场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如果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和采购单位联系人沟通,由此产生的费用投标人自行承担。
7、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8、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南京市六合区新城指挥部1812会议室
时间:2019年7月9日下午14时30分,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方式:
10、代理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仇工
联系电话:18066041741
传真:
地址:南京市六合区龙池街道璟湖路1号5幢一单元16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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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