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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省局机关食堂改建后购置设备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2019-07-01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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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省局机关食堂改建后购置设备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省局机关食堂改建后购置设备项
正文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省局机关食堂改建后购置设备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青海联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省局机关食堂改建后购置设备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省局机关食堂改建后购置设备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青海联祥公招(货物)2019-GS01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971-651150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地址:西宁市城中区文化街11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 王老师 联系方式: 0971-821150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青海联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971-6511500

代理机构地址: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西区同仁路9号地矿小区6号楼6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主体信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活动要求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投标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招标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2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7月01日 08:30 至 2019年07月05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青海联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西宁市城西区同仁路9号地矿小区6号楼6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三证合一新证(副本)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公司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7月22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7月22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青海联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西宁市城西区同仁路9号地矿小区6号楼6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1.设定的最高限价:108万元

2.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3.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后,厚度不得超过3CM。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节能环保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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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提示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