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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浦中学校史馆室内装修工程征求意见公示

2019-07-03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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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浦中学校史馆室内装修工程征求意见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长兴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浙江中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于近期就夹浦中学校史馆室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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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浦中学校史馆室内装修工程征求意见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长兴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浙江中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于近期就夹浦中学校史馆室内装修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为避免采购人的采购需求不合法或带有倾向性,现将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下载附件)公布如下,以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功能指标;
2、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请于2019 年 7月 8 日下午 4 时前邮寄或送达浙江中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兴县明珠北路9号明珠商务大厦附楼-康诺大酒店3楼)。同时将有关意见建议的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邮箱:906170016@qq.com。联系电话:0572-6517626,联系人:江工。
三、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人代表签字确认,是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联系电话。
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3、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2019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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