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010-88696946
主页 > 招标信息 > 招标公告 >
分享到:

盘锦市中心医院有创呼吸机采购项目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9-07-08 09:38
打印
收藏
盘锦市中心医院有创呼吸机采购项目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盘锦市中心医院有创呼吸机采购项目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
正文内容

盘锦市中心医院有创呼吸机采购项目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大连蓝海智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盘锦市中心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盘锦市中心医院有创呼吸机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盘锦市中心医院有创呼吸机采购项目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LHZX2019-07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巧枝

项目联系电话:0411-8880202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盘锦市中心医院

 

地址:盘锦市中心医院

联系方式:0411-8880202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大连蓝海智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巧枝 0411-88802022

代理机构地址: 大连市沙河口区景山巷46号1层1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有创呼吸机4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注:1. 投标人所投产品可以为进口产品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投标人不能只对本项目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供应商还须具备以下条件: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 3.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凭证》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 4.投标人须具有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旧证需要同时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5.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合法有效经销授权。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截至2019年07月28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7月08日 08:30 至 2019年07月12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连市沙河口区景山巷46号1层1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凭证》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旧证需要同时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以上原件、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7月29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7月29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大连市沙河口区景山巷46号1层1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投标提示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