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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武清区水务局机关 武清区第四污水处理厂临时运营项目 (项目编号:WQCG2019-822)公开招标公告

2019-07-08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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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武清区水务局机关 武清区第四污水处理厂临时运营项目 (项目编号:WQCG2019-822)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市武清区水务局机关 委托, 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将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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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武清区水务局机关 武清区第四污水处理厂临时运营项目 (项目编号:WQCG2019-822)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武清区水务局机关 委托,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武清区第四污水处理厂临时运营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武清区第四污水处理厂临时运营项目
2.项目编号:WQCG2019-822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简要技术要求
第1包 511.92 511.92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营,包含但不限于:负责现行污水处理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校验;材料的采购、保管、使用等;水质的监测检验;每年定期清理、处理沉淀污泥;编制运营与维护手册、建立完整的运营日记;完善应急机制等相关工作。
 
三、项目预算
511.92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五条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供应商须书面承诺:在本项目中所使用的主要和辅助材料均须为中国境内生产的全新原装正品,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优先选用节能环保产品。如属于政府采购强制节能产品范围,则使用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供应商须书面承诺:在本项目中所使用的主要和辅助材料均须为中国境内生产的全新原装正品,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优先选用节能环保产品。

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供应商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总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以下材料:(1)供应商须具备法人资格,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副本原件;(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投标截止时间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B.投标截止时间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承诺书;(4)供应商须提供开标当天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5)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三)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四)供应商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如因供应商未注册导致的任何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9-07-08 到 2019-07-12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武清区雍阳东道12号武清区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报名时间:2019年07月08日至2019年07月12日(公休日及法定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时;报名时须携带谈判公告中“五、供应商资质要求”中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审核后,现场报名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400.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9-07-30 09:30
2.开标时间: 2019-07-30 09:30
3.开标地点: 天津市武清区雍阳东道12号武清区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杨工
2.联系方式:022-58316026-215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武清区水务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武清区雍阳西道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唐先生:022-29341258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西台大街38号棉三创意街区叁-1-125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58316026-215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武清区水务局机关、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武清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项目需求
详见项目需求书
十三、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事项
报名后需缴纳文件工本费400元/本。1.以电汇(网银)方式,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账户信息:收款人: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汇款帐号:02-170001040012595,开户行:农行光明支行,联系电话:022-58316026-215,缴纳工本费截止时间与报名截止时间相同。电汇请在汇款备注栏注明所购买的项目名称和编号。2、缴纳成功(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后至招标代理单位领取收据或发票,领取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7月5日  

投标提示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