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指挥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指挥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服务/应用软件开发服务/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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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山西省 | 公告时间 | 2019年07月08日 09:46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9年07月08日 08:30 至 2019年07月15日 17:30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山西鑫权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三墙路东仓巷永和家园底商) | ||
开标时间 | 2019年07月30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三墙路东仓巷永和家园底商 | ||
预算金额 | ¥979.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武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51—2387299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山西省太原市水西门街3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武先生 0351—2387299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西鑫权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三墙路东仓巷永和家园底商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女士 18634402952 |
山西鑫权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指挥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指挥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SXXQS-16051106X107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武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351—238729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水西门街31号
联系方式:武先生 0351—238729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山西鑫权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女士 18634402952
代理机构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三墙路东仓巷永和家园底商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税务指挥中心充分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和人工智能新技术,以省局大数据平台为基础,全面融合税收相关数据及外部信息数据,延伸办税服务厅视频监控,创新数据分析方法、充分发挥数据核心资源作用,以大数据为驱动,形成横向、纵向协调联动,前台、后台相互承接,全面覆盖省、市、县三级政务办公、业务管理、纳税服务事项,实现扁平化、网格化管理,打造具有山西特色的效能税务和智慧税务系统。
山西税务指挥中心系统建设主要包括全局立体监控、智能决策指挥以及移动实时掌控三大板块软件系统开发及相关软硬件系统集成。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此次政府采购活动。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79.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7月08日 08:30 至 2019年07月15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山西鑫权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三墙路东仓巷永和家园底商)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7月30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7月30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三墙路东仓巷永和家园底商
七、其它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7月8日至2019年7月15日,每天8:3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山西鑫权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三墙路东仓巷永和家园底商)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携带的资料:
1.如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资料请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壹份。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8%价格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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