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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龙岗第一小学石雕艺术墙工程(19B0040)采购公告

2019-07-09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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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龙岗第一小学石雕艺术墙工程(19B0040)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19年7月8日 一、项目号:19B0040 二、项目名称:重庆市大足区龙岗第一小学石雕艺术墙工程 三、采购方式:竞争
正文内容
重庆市大足区龙岗第一小学石雕艺术墙工程(19B0040)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19年7月8日
一、项目号:19B0040
二、项目名称:重庆市大足区龙岗第一小学石雕艺术墙工程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预算金额:¥487,500.00元
五、项目详情概况
项目描述详情及简要技术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见附件 
项目描述:
项目内容
采购限价(万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中标人数量(名)
备注
其他专业施工
48.7500
0.9
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资金来源
自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营业执照包含(石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六、项目政策信息
(一)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营业执照包含(石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八、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19年7月8日 至 2019年7月12日 10:00 
文件购买费:¥30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大足区冬融路2号附13
方式或事项: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九、谈判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9年7月12日 09: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19年7月12日 10: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大足区冬融路2号附13
十、评审信息
谈判开始时间: 2019年7月12日 10:00
谈判地点:重庆市大足区冬融路2号附13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市大足区龙岗第一小学
采购经办人:刘春生
采购人电话:02343775973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大足区
代理机构:重庆方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蒲飞
代理机构电话:17783067066
代理机构传真:
代理机构地址:北部新区洪湖西路18号1幢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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