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010-88696946
主页 > 招标信息 > 招标公告 >
分享到:

漯河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市科技馆户外显示屏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9-07-11 10:32
打印
收藏
漯河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市科技馆户外显示屏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磋商编号:漯采磋商采购-2019-61号 根据工作需要,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漯河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委托对漯河市示
正文内容
漯河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市科技馆户外显示屏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磋商编号:漯采磋商采购-2019-61号
根据工作需要,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漯河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委托对漯河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市科技馆户外显示屏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本次项目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磋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漯河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市科技馆户外显示屏项目
二、采购需求:
LED户外显示屏75.2㎡等(详细采购需求见磋商文件)。
三、本项目采购预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1100000元整。
供应商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报价,其磋商响应无效。
四、对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1、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处于正常经营状态且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的供应商。磋商时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登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竞争性磋商,磋商时请携带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争性磋商,磋商时请携带提交法人(负责人)委托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本项目谢绝联合体参与,供应商应为独立供应商。
(以上材料营业执照原件、身份证原件现场备查,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封装在响应文件中,其余材料原件封装在响应文件正本中,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封装在副本中)
以上要求提供证书原件而开标时不能提供的,可提供经公证部门公证的有效复印件或原发证机关出具的书面证明。供应商对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缺项或不真实,将导致其磋商响应被拒绝的结果。
五、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信息: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lhjs.cn)”完成企业注册和 CA 数字证书认证办理。于2019年7月11日8时0分至2019年7月17日18时0分,在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磋商文件,方可参加竞争性磋商。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磋商文件的,磋商响应无效。
2、“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请参考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的相关说明。
3、技术服务电话:0395--2961908
李耀辉 15639180566 晁阳16650880557 李笑天13503950431
说明:本次招标实行资质后审,通过报名不视为通过资质审查,资质审查工作在磋商开始时进行。
六、磋商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7月31日(星期三)上午9:00。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磋商地点(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漯河市郾城区嫩江路工商联大厦九楼)。
七:响应文件递交:
(1)网上递交:供应商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将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响应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代理机构将拒收。
(2)现场递交:供应商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一本,副本一本)、未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和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备份以光盘或 U 盘的形式,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到开标现场。
(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评审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响应文件为评标依据,采用电子化评审。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如因系统异常情况无法完成时,评审委员会将以纸质响应文件为评审依据人工方式进行。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7月31日上午9:00。
(5)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漯河市嵩山路东支与嫩江路交叉口西北角工商联大厦九楼)。
八、采购人及集采机构信息:
采购人:漯河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
采购人地址:漯河市西城区丹江路与五台山路交叉口西北角
采购人联系人及电话:杨先生    0395-5997006
集中采购机构: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机构地址:漯河市黄山路25号
采购机构联系人:胡先生     张先生
联系电话:(0395)3186516
九、本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漯河日报》上发布。成交结果经评委会评定后,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公告,供应商如有异议,可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公告期限:2019年7月11日至2019年7月15日。
十一、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十二、监督电话:漯河市财政局      (0395)3150223 
十三、其它:本项目采购中心不收取标书费及任何服务费。
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7月10日
 

投标提示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