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010-88696946
主页 > 工程公告 >
分享到:

嘉禾县殡仪馆搬迁新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招标条件

2019-07-12 10:40
打印
收藏
嘉禾县殡仪馆搬迁新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嘉禾县殡仪馆搬迁新建项目已由由 嘉禾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嘉发改( 2017 )416 号 文件批准建设,以嘉招备[2019]12号核准
正文内容
嘉禾县殡仪馆搬迁新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嘉禾县殡仪馆搬迁新建项目已由由 嘉禾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嘉发改( 2017 )416 号 文件批准建设,以嘉招备[2019]12号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投资及县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嘉禾县民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嘉禾县殡仪馆搬迁新建工程施工监理
2.2  建设地点:嘉禾县晋屏镇背底塘村黑土岭(原殡仪馆围墙内)。
2.3  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为9128.63平方米,包括业务楼、接待中心、悼念堂、火化间、骨灰馆、公厕6栋建筑的土建及安装部分等面积为约32562平方米。
2.4  招标控制价:工程(EPC)总承包招标金额3766.887959万元,监理费上限值43.832万元,下限值35.0656万元(最终以财政评审为准)(注:投标人高于上限值或低于下限值的投标报价作废标处理)。
2.5  监理范围:包括嘉禾县殡仪馆搬迁新建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竣工验收阶段监理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2.6  监理服务期:从工程施工阶段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并提交完整的工程备案资料。
2.7  监理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及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
3.2 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即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拟任本次投标的监理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须满足湘建建[2015]57号文件标准,即: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并提供近6个月(2019年1月-2019年6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并提供查询网址及个人账户和密码。监理项目部的配备人员必须常驻工地。项目总监在郴州市内不得超过两个在监项目,其他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的现场监理部任职。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40号文中的“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人民币 人民币玖仟元整 (¥ 9000.00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1日17:00分(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 项规定。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年7月11日起(北京时间,下同)自行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czggzy.czs.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补遗公告、澄清答疑、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缴纳。
7.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发布 
澄清答疑、补遗采用网上澄清答疑和网上补遗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补遗均采用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czggzy.czs.gov.cn/)上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对招标人(包括招标代理机构)发售的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行政监管部门提出,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
8.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9年8月2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郴州市国际会展中心附近)3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73室第十开标室。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czggzy.czs.gov.cn)同时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嘉禾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5-6648316。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嘉禾县民政局
地  址: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嘉禾大道  
联系人:李健美  
电  话:1378911409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招标代理结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项目部
地址:郴州市北湖区燕泉路10号中天大厦503室
联系人: 周博   李蓓蓓   李懿桓 
专职人员:周博(4955号)、曾毅(1998号)、 张敏(1192号)
电    话:17775108181/0735-2862088   
 

为你推荐

投标提示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