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时间:2019年08月02日15时00分
项目名称:农村污水处理站维修采购安装
机构项目编码:HB2019071150010001
项目联系人:孟工
项目联系电话:17716512520
采购人:霸州市环境保护局
采购人地址:霸州市益津中路120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6-7288283
代理机构:河北泰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61号金明大厦A座81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7716512520
预算金额:212.35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9年08月02日15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9-07-12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9-07-18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三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合格供应商,具备相关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8年度审计报告。 3、提供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4、投标人需提供近一年至少三个月税收及社保缴纳凭证(新成立3个月之内的公司除外);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违法记录声明函);6、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安全B本。7、投标人须具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等渠道查询的信用证明文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如有处罚决定则须提供处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