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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苍海旅游度假区(一期)-苍海公园滨湖区人才公园景观提升工程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2019-07-12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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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苍海旅游度假区(一期)-苍海公园滨湖区人才公园景观提升工程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梧州市苍海旅游度假区(一期)-苍海公园滨湖区人才公园景观提升工程工
正文内容
梧州市苍海旅游度假区(一期)-苍海公园滨湖区人才公园景观提升工程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梧州市苍海旅游度假区(一期)-苍海公园滨湖区人才公园景观提升工程工程已由 梧州市龙圩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关于苍海旅游度假区(一期)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龙发改审批[2015]3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梧州市苍海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梧州市龙圩区苍海公园内
建设规模:苍海公园东南处的梧州人才园项目区块,用地面积约58793㎡,约88亩,主要进行景观绿化提升工程(包括原有苗木迁移、铺设草坪、增补彩叶及开花植物品种、土质改良、地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铺装园区道路、融入人才景观元素雕塑小品、增设休息亭、驿站和休闲区、添加标识系统、灯具、坐凳、垃圾桶等设施设备增设及改造以及给排水系统等方面建设。 
合同估算价: 约950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30天(日历天)。项目竣工日期:2019年09月15日(具体时间为以合同约定为准)。
2.2招标范围:在梧州市苍海旅游度假区(一期)-苍海公园滨湖区人才公园景观提升工程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投资限额及工程质量、进度要求确定的条件下,进行本项目的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本次发包的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土方工程、铺装工程、小品及设施设备增设及改造、景观绿化提升工程以及给排水系统、电气系统等方面建设。
2.3本项目: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并且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承接业务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或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3项目采购负责人:无要求。
3.2.4项目施工负责人: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5项目现场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年 07月 12日至 2019 年 07月 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或由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在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红岭大厦梧州市政务服务中心8楼)进行现场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 2019年 07月 12日至 2019 年 07月 19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由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 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红岭大厦梧州市政务服务中心8楼)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技术资料)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 08月 12日10时00分,地点为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红岭大厦梧州市政务服务中心8楼)(具体开标厅厅号以当天电子屏显示为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递交,并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受理该投标人投标。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无 
进度款支付方式:(1)设计费支付方式:承包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工作完成并通过管理部门备案后, 实际合同价确认前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设计费中标价的60%,实际合同价确定之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设计费至实际合同价的80%,工程结算经梧州市财政评审审核确认后支付余下款项(不计利息)。
(2)建筑安装工程费支付:按月支付。实际合同价确认前,建筑安装工程费进度款按每月完成工程量乘以送审预算综合单价的60%支付;实际合同价确定之后,建筑安装工程费进度款按每月完成工程量乘以实际合同综合单价的70%支付;工程完工并经初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实际合同价的80%。合同结算价经梧州市财政评审确认后支付到本项目结算总价的97%,余3%作为缺陷责任保修金。缺陷责任期(12个月)(按国家有关规定)满并移交相关接管部门后付清(不计利息)。
在申请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必须提供增值税发票,如本市以外的承包人,还须提供加盖有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业务专用章并注明增值税发票和交款书号码的《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并执行梧政办法【2016】163号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gxggzy.gxzf.gov.cn、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wzggzy.cn/gxwzzbw发布。
10. 交易服务单位
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774-3886535
12.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梧州市苍海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梧州市龙圩区苍海路1号           地    址:梧州市龙圩区祥龙路118号    
邮    编: 543004                          邮    编: 543004                     
联 系 人: 郑先生                          联 系 人: 潘炜                       
电    话: 0774-2721442                     电    话: 0774-2723022               
传    真:                                 传    真: 0774-2723022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nnpzwz@163.com            
                                      
                                              2019 年 07月 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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