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郎溪县飞鲤镇湖滨村渔村中心村小马灯广场景观绿化工程交易公告
1.交易条件
郎溪县飞鲤镇湖滨村渔村中心村小马灯广场景观绿化工程(项目编号:皖建施招-LX-2019063)已由皖美办发【2018】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美好乡村建设资金,建设单位为郎溪县飞鲤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交易条件,现公开选择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
2.1建设规模:郎溪县飞鲤镇湖滨村渔村中心村小马灯广场景观绿化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施工图中特色广场及防腐木铺装、透水砼地面、透水砖园路及生态停车场、汀步路及花池,花架、成品直廊架、大舞台、剪影景墙及小马灯雕塑,成品垃圾桶、石挡球、座椅制(购)安,绿化栽植及景观照明,排水等工程。
2.2建设地点:湖滨村大村中心村
2.3项目交易范围:详见郎溪县飞鲤镇湖滨村渔村中心村小马灯广场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及建设单位交易有关要求。
2.4交易控制价:983278.44元;成交价(在控制价基础上下浮6%):924281.73。
2.5工期:4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为合格 。
2.7付款方式:
2.7.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决算审计后付审计价的60%;决算审计一年后付至审计价的80%;余款竣工验收合格二年后付清(含质量缺陷保证金,同时扣除质量缺陷责任费用,均不计息)。
2.7.2承包方应在国家相关规定的质保期内无偿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响应人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驻本项目的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3本次交易不接受联合体交易。
4.交易保证金
4.1 交易保证金:/元。
5.交易办法
随机抽取法。按照交易会签到顺序对响应人进行编号,通过随机摇号依次产生三名成交候选人。响应人仅2家时,经建设单位同意,可以继续进行摇号;响应人仅有1家时,经建设单位同意,可以直接确定其为成交候选人。结果将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ggzyjy.xuancheng.gov.cn)限额以下项目郎溪版块公示3天。
抽签顺序依次为:第三成交候选人,第二成交候选人,第一成交侯选人。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公示3天无异议后,次日由建设单位(或代理机构)依序通知成交侯选人于次日前(公示3天无异议后的次日)按交易文件规定提交简易响应文件,由交易代理机构在建设单位的全程监督下对成交候选人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和资格审查。
简易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应分别胶装成册,装入档案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响应人公章),包括:
(1)交易函;
(2)法定代表人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6)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8)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响应人可不提供);
(9)银行开户许可证。
成交侯选人提交的简易响应文件应真实有效,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若不符合要求,取消该响应人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递补,以此类推。
7.相关资料的获取(非会员制):
7.1 报名时间: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在公告下方下载交易文件。
7.2交易文件售价:100元/份,响应人在交易现场缴纳,否则不具备交易资格。
8.交易
8.1交易会签到截止时间为 2019年7月19日15时00分,地点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厅(郎溪县中港东路与亭子山路交汇处)。
8.2 逾期签到或中途离场的响应人,将被取消参与交易的资格。
8.3在交易会前一天,请关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ggzyjy.xuancheng.gov.cn)限额以下项目郞溪版块答疑及澄清板块有无答疑及澄清公告,如有,以发布的答疑内容为准,否则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任何后果由参与响应人自负。
8.4响应人参加交易会时的要求: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参加交易会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社保部门出具的其在本单位近半年内任一月份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本次交易会的,将被取消交易资格。
8.5响应人应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8.6 响应人在交易过程中有责任和义务对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内容进行分析和核对,若有异议,请在交易截止2天前以书面形式告知建设单位及交易代理机构。
8.7 响应人在交易前请自行踏勘现场。
9.成交通知书发放、履约保证金及合同签订等
9.1 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交纳交易代理服务费11000元(含清单控制价编制费)。
9.2公示无异议后的2日内发成交通知书且成交人需领取(未按交易文件规定提交简易响应文件除外的),成交通知书发出2日内,成交人应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且合同主要内容必须与交易文件约定、响应文件承诺内容一致,否则建设单位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推荐第二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以此类推。
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向建设单位缴纳成交价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9.3若成交候选人未按时提交简易响应文件或未按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或未按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的成交行为,建设单位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推荐第二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以此类推。
9.4成交人无故拒绝缴纳履约保证金或放弃成交的,将不得再次参与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建设项目交易。
9.5建设单位与成交人按照建设部、国家工商局制定的GF-2017-0201版示范合同文本签订合同。
本工程采用控制价固定单价、结算价为总价下浮6%合同,风险范围以内的综合单价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综合单价及合同价款调整方法:①、发包人确认的设计变更增减工程量;②、发包人及有关部门签证引起的工程量增减;③、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执行通用条款;④、上述因素调整时将首先执行相应或相似项目综合单价,若无相应或相似的综合单价,则由承包人,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共同确定综合单价;⑤、在合同工期及批准的延长工期的时间范围内,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以及地方人民政府公布的政策性调整,合同价款不作调整;但合同明确规定调整的除外。其中材料价格不作调整。
9.6本工程施工材料,其材质、品牌及生产厂家、型号等须按工程量清单要求采购,进场前必须由镇、村、村民理事会验货、查验购货发票后,方可使用,否则建设单位不予认可。
9.7成交单位施工应自行负责处理施工过程可能遇到的各类困难、问题的协调处理,建设单位可根据情况予以协助,但若因该类问题导致施工不能按期完成,由施工单位负责。若工期超出15天仍不能完工,建设单位可终止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仅支付其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费用(按工程审计价)
9.8工程竣工验收除建设单位签字确认外,必须经村民理事会签字确认,否则验收不合格。
10联系方式
建 设 单 位:郎溪县飞鲤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蒋主任
电 话:13865391213
交易代理机构:安徽泓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黄蒙
电 话: 18656391918
2019年 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