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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疾控中心微生物实验室改建项目(第三次)成交公告

2019-07-12 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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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疾控中心微生物实验室改建项目(第三次)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马鞍山市疾控中心微生物实验室改建项目(第三次) 项目编号:MASCG-0-F-H-2019-0673 采购方式:竞争
正文内容
马鞍山市疾控中心微生物实验室改建项目(第三次)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马鞍山市疾控中心微生物实验室改建项目(第三次)
项目编号:MASCG-0-F-H-2019-0673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6月28日
采购日期:2019年7月10日
定标日期:2019年7月12日
项目公告媒体:安徽省政府采购网;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
成交供应商名称:江苏林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城南街道迎春南路112号1幢304室
成交金额:1912000元
 
评审委员会名单:张国斌、陈玉林、李丽
采购人名称:马鞍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江东大道849号    邮编:243000
联系人:陈玉林
联系方式:0555-836672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马鞍山市兴马建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主楼七楼    邮编:243000
项目负责人:林芝、谢欢  联系电话:0555-5200336
公告期限:2019年7月12日至2019年7月15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马鞍山市兴马建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主楼七楼督查部    联系电话:0555-5200310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告。
 
 
马鞍山市兴马建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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