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清城分局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供应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清远市华林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受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清城分局的委托,对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清城分局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供应商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802-201905-122001-0013
二、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清城分局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供应商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900,000
四、采购数量:6家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内容 |
服务期 |
付款方式 |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清城分局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供应商采购项目 |
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 |
每季度结算一次(按实结算),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付款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主管部门申请付款即视为支付,具体支付时间按财政主管部门的划拨时间为准 |
备注:投标人必须清楚取得服务资格并不等同于服务的售出。 |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所属期为2019年3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3)2018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19年3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4)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和专用章等)。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参保时间须为2019年3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2.具备有效的计量认证资质(CMA)。
3.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4.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以分公司或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或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报名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报名期间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注:报名方式为被授权人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到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1)-(4)项原件经核对无误后方可办理报名登记手续(1、若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在网上进行年检的,或国家税务登记证已转换为电子证书的,则需提供网上打印的证书。2、如已办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供第(2)与第(3)项证明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税务登记证;
(4)具备有效的计量认证资质(CMA);
(5)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正反面)。
(6)若非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07月16日 至 2019年07月22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清远市华林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银泉南路16号华茂广场(办公楼二)7层01-04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8月06日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清远市银泉南路16号华茂广场(办公楼二)7层01-04号
十、开标时间:2019年08月06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清远市银泉南路16号华茂广场(办公楼二)7层01-04号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7 月 15 日 至 2019 年 07 月 19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李先生 | 联系电话:0763-3636086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梁先生 | 联系电话:0763-3309138 |
(二)采购代理机构 :清远市华林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地址:清远市银泉南路16号华茂广场(办公楼二)7层01-04号 |
联系人:刘俊杰 | 联系电话:0763-3861963 |
传真:0763-3861963 | 邮编:511510 |
(三)采购人: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清城分局 |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办院环二路行政文化中心大楼722 |
联系人:何秋霞 | 联系电话:0763-3939792 |
传真:0763-3939797 | 邮编:51150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清远市华林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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