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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师头屯河沿岸综合整治(东岸)绿道建设项目-景观工程(西绕城-景观设计南边界段)一期二标段 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2019-07-17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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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师头屯河沿岸综合整治(东岸)绿道建设项目-景观工程(西绕城-景观设计南边界段)一期二标段 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十二师头屯河沿岸综合整治(东岸)
正文内容
十二师头屯河沿岸综合整治(东岸)绿道建设项目-景观工程(西绕城-景观设计南边界段)一期二标段
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十二师头屯河沿岸综合整治(东岸)绿道建设项目-景观工程(西绕城-景观设计南边界段)一期二标段已经师发改发(2018)183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申请政府专项债券和师本级财政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及工期:
2.1工程名称:十二师头屯河沿岸综合整治(东岸)绿道建设项目-景观工程(西绕城-景观设计南边界段)一期二标段
2.2建设地点: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头屯河东岸。
2.3建设规模及内容:占地面积为127139m²,项目内建设内容包括硬质铺装(道路、广场节点等)、景观挡墙、室外家具(指示牌、坐凳、垃圾桶等)、小品构筑(驿站、景观雕塑等)、土方工程、喷灌、绿化种植等。
2.4计划投资:3800万元
2.5招标范围: 全套施工图纸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内容(包括招标文件、答疑补充文件、工程量清单)。
2.6质量标准:必须满足 国家 标准,达到 合格 标准。
2.7计划工期: 共: 60天(日历日)。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3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要求:【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B证并在本单位注册,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否则资格预审文件将被拒绝。
3.5申请人业绩要求:申请人近3年(2016年1月1日-至今)内完成市政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额不低于3000万元)合同数量不少于二项,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须经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表。)
3.6财务要求:2016、2017、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的复印件
3.7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8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其他要求:(1)拟投入主要机械设备情况:满足现场要求;
(2)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情况:满足现场要求。
四、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
五、申请报名: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9年 07月 17日至2019年 07 月 23日,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http://ggzy.xjbt.gov.cn)(地址)报名。
六、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申请人可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http://ggzy.xjbt.gov.cn)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售后不退。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用纸质形式,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08月02日 11 时 00 分,地点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二师分中心(乌鲁木齐市高新区百园路环保大厦二楼)。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 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闫嘉木   联系电话:13199866366;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西部工程项目设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秦玲
电 话:13909939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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