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火化设备采购(NNZC2019-G1-1084-XYGC)更正通知
项目名称:火化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NNZC2019-G1-1084-XYGC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温萌
项目联系电话:0771-5781343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9年07月12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9年07月16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火化设备采购
原公告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南宁政府采购网(www.purchase.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nnggzy.net)
三、更正事项、内容:
一、项目名称:火化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NNZC2019-G1-1084-XYGC
三、采购单位名称:南宁市殡葬服务管理处
联系人:黄威,电话:0771-3335043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温萌,电话:0771-5781343,0771-5783329转808
首次公告日期:2019年7月12日
更正日期:2019年7月16日
五、原公告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南宁政府采购网(www.purchase.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nnggzy.net)
六、现对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正:
1、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商务要求表“七、付款条件: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货到现场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5%,剩余5%做为质保金,质保期到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剩余款项。”更改为“七、付款条件: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货到现场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验收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每次付款必须提供相应数额的有效发票)”
2、招标文件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第七条付款方式“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货到现场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5%,剩余5%做为质保金,质保期到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剩余款项。”更改为“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货到现场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验收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每次付款必须提供相应数额的有效发票)”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南宁市殡葬服务管理处
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市兴宁区望州路30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黄威0771-3335043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9号利海·亚洲国际4号楼领峰A座610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温萌0771-5781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