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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川县殡仪馆及长福山陵园改扩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2019-07-18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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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川县殡仪馆及长福山陵园改扩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赣建黎招字[2019]第G010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黎川县殡仪馆及长福山陵园改扩建工程(设计
正文内容
黎川县殡仪馆及长福山陵园改扩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赣建黎招字[2019]第G010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黎川县殡仪馆及长福山陵园改扩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已由黎府字[2019]3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黎川县人文事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和融资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总投资:约2700万元,其中新建殡仪馆约1500万元、新建墓地约50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约700万元。
2.2建设地点:位于黎川县长福山陵园。
2.3项目总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黎川县殡仪馆及公墓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殡仪馆区、公墓区的建设。其中殡仪馆区用地面积31.3亩,公墓区面积39.79亩。其中:
①、殡仪馆区
殡仪馆区总用地面积20866.458㎡约31.3亩,总建筑面积约4600㎡。包括遗体处理区、守灵厅、火化及侯灰区、业务/行政/后勤区、走廊、附属用房、遗物焚烧房等。
②、公墓区
公墓区建设内容包括墓葬区、停车场、园区道路、景观、绿化及供水、供电、排水、通讯和网络等公用辅助设施,总用地面积26526.64㎡约39.79亩,其中公益性墓区:10亩,一般墓区29.79亩。
2.4招标范围:包含设计(含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技术服务等所有设计服务内容)、工程物资采购(但不含殡葬设备采购)、施工、竣工试验、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工程内容,并最终向建设单位“交钥匙”;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力。
2.5计划工期:13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8月,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9月,至2020年7月完成殡仪馆建筑火化车间(满足2台火化机具备动用条件)及相应的悼念厅,建设工期为395个日历天。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施工方为联合体牵头人,设计方为联合体成员,联合体组成成员不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自拟);
3.2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联合体各方);
3.3资质要求:
①设计资质: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①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建筑工程,不含临时建造师),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②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二级(含)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③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建筑工程,不含临时建造师),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投标时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施工负责人;
④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八大员(土建施工员、安全员、土建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须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中标后均需押证上岗);
3.5财务要求: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上市公司年报。
3.6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②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无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
3.7其它要求:
①外埠来赣设计单位及人员应按赣建办[2017]14号文规定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通过审核(提供“省外进赣企业信息公示”系统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外埠来赣施工单位及人员应按赣建办[2017]14号文规定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和单项工程备案,并通过审核(提供“省外进赣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和“省外进赣工程投标登记公示信息”系统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③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递交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4.2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7月17日起至2019年8月5日
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8月6日9时30分,地点为黎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它要求
6.1开标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参
加开标会议的须由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担任。
6.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施工、设计负责人及关键岗位人员应专人专岗,不得一人多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黎川县人民政府网和抚州日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黎川县人文事业有限公司
地      址:黎川县国安31栋3单元206室
联  系  人:吕建辉
电      话:13870444616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水城艺术村八栋106号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18166007747
2019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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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提示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