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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市粮食局货隆储备库智能通风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2019-07-18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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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市粮食局货隆储备库智能通风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江苏本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 海门市粮食局货隆储备库 的委托,就海门市粮食局货隆储备
正文内容
海门市粮食局货隆储备库智能通风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江苏本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 海门市粮食局货隆储备库 的委托,就海门市粮食局货隆储备库智能通风系统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海门市粮食局货隆储备库智能通风系统项目
二、项目编号: SJZ CG 2019 07 03    
三、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为 85 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2.对供应商的其他要求:
①自2016年1月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50万元及以上粮库智能通风系统(含电动密闭窗、通风口)实施业绩。
②供应商须为中储粮总公司粮食仓储设备招标(包7:仓房用门、窗[招标编号:0714-EMTC-02-00206/7])入围企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报名、磋商响应文件上传与递交:
1.发售地点: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标书;
七、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1.7 万元整,投标保证金汇票原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期前与磋商响应文件一起送达开标地点并递交(不要密封在磋商响应文件中)。磋商保证金银行汇票原件如未携带,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户名:海门市四甲镇财政所预算外资金
开户行:海门农商行四甲支行
账 号:3206252201201000001096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在中国境内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汇票形式递交。交易中心不接受转帐、电汇、现金、转帐支票等其他形式的保证金。银行汇票上申请人名称必须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
●预算金额在200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已交纳年度保证金的投标供应商,不需交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八、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 
7 月29 日上午 9  时   30分(北京时间)。
九、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开标地点:海门市四甲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四甲镇政府向西500米市场监督管理局三楼)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 陈主任       联系电话:0513-82691213
采购单位联系地址:海门市货隆镇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袁先生    联系电话:0513-81236789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海门市富江路1055号24栋301室
对有关技术及采购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对有关采购文件的询问,请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友情提醒:
1.请各供应商连续关注本网站可能发生的相关变化等信息。如没有及时获悉相关变化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请各供应商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严格遵守时间、资料提供等相关约定。
3.请各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报名、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投标提示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