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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人民文化馆分馆设备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9-07-19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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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人民文化馆分馆设备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9-07-18 所属地区: 河南省 卢氏县人民文化馆分馆设备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谈判条件 卢氏县人民文化馆分馆设备项目已经获有关部
正文内容
卢氏县人民文化馆分馆设备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9-07-18
所属地区: 河南省
卢氏县人民文化馆分馆设备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谈判条件
卢氏县人民文化馆分馆设备项目已经获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且已落实到位。本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卢氏县人民文化馆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二、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1、项目名称:卢氏县人民文化馆分馆设备项目;
2、项目编号:三卢采购(2019)第475号;
3、采购人:卢氏县人民文化馆;
4、采购内容:卢氏县人民文化馆分馆设备采购,位于卢氏县人民文化馆分馆。本项目包含LED大屏、音响、调音台、话筒、LED灯、灯光控制台、效果器、会议桌椅等;
5、质量要求:合格;
6、采购资金:¥172148.00元;
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8、交货期:15日历天;
9、交货地点:卢氏县人民文化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生产或经营本项目的采购内容;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含行贿犯罪记录和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等问题)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5、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企业自行承诺的无行贿犯罪承诺书,查询(承诺)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
6、提供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不办理此项业务,投标人须自行出具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四、报名资料的提交
供应商报名时请按以下顺序整理报名资料四套(复印件四套须逐页加盖公章),报名时请出示下列的各项资料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退回:
1、营业执照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可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被授权人身份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
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页截图。
7、《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企业自行承诺的无行贿犯罪承诺书;
五、谈判文件的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9年07月19日至2019年07月23日,至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卢氏项目部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2、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每标段人民币300元/本,售后不退。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9年07月25日10时30分;
2、谈判地点: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卢氏项目部;
注: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卢氏县人民文化馆
地址:卢氏县文化活动中心五楼
联系人:杨宏伟
电话:13303987675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郑东新区凯利国际中心A座28楼
联系人:曹玉华
电话:0371-5650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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