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维弘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高安市粮油购销公司半自动重金属检测仪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维弘-GA2019-005)重新启动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江西维弘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高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对其所需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项目名称:高安市粮油购销公司半自动重金属检测仪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维弘-GA2019-005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高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高安市福安路附近
联系人:陈庆忠
联系电话:13907052284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维弘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高安市瑞阳大道七天连锁酒店后面一栋泸州老窖3楼
联系人:吴晓琴
联系电话:18279531298
电子函件:gawhzb@163.com
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145万元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145万元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备案编号
项目名称
数量
技术简要说明
预算金额
1
GACG20190609
高安市粮油购销公司半自动重金属检测仪采购项目
10台
粮食作物中重金属快速筛选和准确定量分析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1450000元
注:1、投标方须提供半自动重金属检测仪样机一台,送至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供现场测试使用。开标会结束后,中标方的样品将在评标结束后封存转由采购方进行保管,最终货物验收以样品的测试性能为验收标准,达不到要求的不予验收,未中标供应商的样品当场退回。
2、本项目是否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1)□ 可以:有符合条件的国产产品也可以参与采购活动;
(2)?不可以: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投标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的产品;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6、其他资格条件: 无
三、本项目是否进行答疑及踏勘现场:不进行。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期限、地点、方式
(一)、有意向的供应商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下同)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要求详见“江西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二)、有意向的供应商从2019 年7月19日至2019年7月26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
五、招标公告期限
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玖仟元整。要求投标保证金须于2019年8月7日下午17:00前到账.采用银行转帐方式(汇款人户名必须为投标人,汇款时注明的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未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6.1、采用银行转账形式及情况说明
6.1.1、请各投标单位将保证金款项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入 (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登入交易系统“保证金管理”菜单下“保证金缴纳”模块)交易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中,如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之前未到账,则投标人的投标无效。
例:收款单位: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开户银行:登入系统后自行选取。
帐 号:登入系统后获取。
6.1.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投标人在交易系统用户库中备案的本单位银行基本账户)转出,一次性缴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缴纳金额必须大于等于保证金金额。
6.1.3、投标人应登陆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仔细检查用户库信息中本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是否填写正确和规范(禁止出现空格、横线、下划线等特殊字符),账户不正确、不规范的单位,请尽快改正,以免影响正常投标。
6.1.4、投标单位转账成功后必须返回生成子账户页面点击“查询”按钮,并打印缴纳凭条,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投标资格以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到达生成子账号的到账时间为准。
6.1.5、投标人在查询出保证金缴纳明细,并且系统显示为有效投标保证金后,应在“保证金管理”菜单下打印保证金凭条。各投标人务必把保证金凭条电子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6.1.6、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的操作流程进行投标保证金缴纳。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已作明确提示和说明,因操作不当引起的一切纠纷、后果,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责任。
6.1.7、投标人对保证金相关事项有任何疑议,请致电客服热线:400-998-0000
6.2、采用银行保函形式及情况说明
6.2.1、银行保函有效期限:公告发布之日起90天内。
6.2.2、采用“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必须由企业基本账户银行开具的保函;
6.2.3、采用“高安辖区内的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保函必须是高安辖区内的银行开具(先期在建设银行高安支行 联系人:褚先生13576570839、江西银行高安支行 联系人:陈经理15397855153试点)。
6.2.4、投标人办理银行保函手续时应要求经办银行对所出具的银行保函进行编号,注明银行查询电话和详细地址,并对银行保函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为了辨别银行保函真伪和利于索赔,所开具的银行保函必须在企业征信系统可查询。对招标过程中弄虚作假等不诚信行为进行公示,对涉嫌违规违法的,移送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进行查处。
6.2.5、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银行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到账。
6.2.6、开具保函的高安市辖区内银行网点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单位保函名单汇总表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单内容需注明投标单位、保证金金额、受益人、开标日期、保函有效期和查询保函网址,并盖上投标保函专用章或银行公章。
6.2.7、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的真伪由采购人负责核查,高安市辖区内银行网点出具的银行保函真伪由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核查。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二)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9年8月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证书时间为准,如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的须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的须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所递交的CA数字证书并将其投标文件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证件无效。
(三)CA数字证书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在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安市锦惠中路376号)三楼开标一室。
八、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向中标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九、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晓琴
项目联系电话:18279531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