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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综合意外伤害险公开招标公告

2019-07-22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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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综合意外伤害险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综合意外伤害险 品目 服务/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其他保险服务
正文内容

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综合意外伤害险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综合意外伤害险
品目
服务/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其他保险服务
 
采购单位 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行政区域 昆明市 公告时间 2019年07月22日 11:0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9年07月23日 00:00  至  2019年07月30日 00:00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开标时间 2019年08月13日 09:30
开标地点 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锦绣大街1号楼综合服务楼2楼)
预算金额 ¥230.1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工
项目联系电话 15887867332
采购单位 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 昆明市塘双路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1-63055717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凯乐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昆明市五华区滇缅大道2498号财兴盛大厦B座13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5887867332

1、招标内容

 1.1 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1.2、招标条件

1.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凯乐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对综合意外伤害险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3、招标范围

1.3.1 招标编号:KCG201907047
1.3.2 招标内容:本项目采购预算单价为1300元/人/年,人数为1770人,具体内容如下:
被保险人 保险责任
身故赔偿
最高限额
伤残赔偿最高限额 意外伤害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住院津贴
(疾病、意外)
重症监护津贴 疾病住院
医疗
(因公非因公)
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职民警、职工、文职辅警 因公牺牲被公安部(含以上)授予英模或荣誉称号的,赔偿100万元 30万元
(因公或非因公意外伤害致残)
30万元(因公或非因公意外伤害负伤医疗费) 300元/天(全年最高为180天) 500元/天(最高为30天) 20万元(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报销范围内的合理住院医疗费用-基本医疗-大病补充医疗-全自费)×100%
因公牺牲被云南省公安厅(含以上)授予荣誉称号,追记一等功或二等功的,或被评为烈士的,赔偿80万元
因公牺牲被昆明市公安局(含以上)授予荣誉称号,追记三等功或嘉奖的,赔偿60万元
因公牺牲理赔:一般情况在职民警、职工因公牺牲的,赔偿50万元
在职民警、职工、文职辅警非因公身故,赔偿35万元(包含意外、疾病,不得以有既往病史为由拒赔)
重大疾病:一经确诊每人20万元(患有国家规定的重大疾病,首次确诊,即进行赔付)          
在职民警、职工、文职辅警乘坐飞机身故,赔偿100万元          
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及配偶) 在职民警、职工、文职辅警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及配偶)遭报复伤害死亡的,赔偿30万元 10万元 2万元 200元/天(最高为180天) 500元/天(最高为30天  
第三者
责任
在职民警执法造成第三者人身伤害的医疗费用最高赔偿每次事故10万元,累计赔偿50万元;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每次事故10万元赔偿,累计赔偿限额50万元。
 
1.3.3服务期限:2019年9月27日00:00时起至2020年9月26日24:00时止。
1.3.4 服务地点: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用户指定地点。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要求: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1.4.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4.2 投标人若为分公司,须同时出具总公司的营业执照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每家保险公司只能有一家机构进行投标;
1.4.3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证书,所囊括范围应与本项目匹配;
1.4.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或2018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2018年度新成立的投标人需提供书面情况说明及截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前一个月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
1.4.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18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4.6信用查询: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相关要求,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记录起止时间: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至截止上传当天;
1.4.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采购预算:2301000元。
1.6、采购人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若经查询发现投标人存在行贿犯罪行为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若已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2、招标文件的获取

2.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7-22 23:59 至 2019-07-29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审核通过后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便可获取采购文件,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
2.2 采购人不提供邮购采购文件服务。
2.3投标人可按照包号对一个或多个包号的设备分别进行投标,在获取电子采购文件时予以确认,投标时必须按照包号分别进行制作、封装及投递投标文件,投标人需对每一包内所有项目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不得缺项漏项,否则作废标处理。

3、投标文件的递交

3.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08-13 09:30。
3.2 需要同时网上递交和光盘递交投标文件(光盘需在递交截止时间前于现场递交)。
3.3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地址: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锦绣大街1号楼综合服务楼2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光盘文件,视为撤回,采购人不予受理

4、发布公告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5、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昆明市塘双路9号
联 系 人:李警官
联系电话:0871-63055717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凯乐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滇缅大道2498号财兴盛大厦B座13楼
联 系 人:张灏
电    话:15887867332

 

监督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昆明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871-63544951

投标提示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