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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石浦镇晓湾村雕塑及标识标牌工程招标公告(重发)

2019-07-22 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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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石浦镇晓湾村雕塑及标识标牌工程招标公告(重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山县石浦镇晓湾村雕塑及标识标牌工程,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招标人为象山县石浦镇晓湾村股份经
正文内容
象山县石浦镇晓湾村雕塑及标识标牌工程招标公告(重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山县石浦镇晓湾村雕塑及标识标牌工程,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招标人为象山县石浦镇晓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象山县石浦镇晓湾村雕塑及标识标牌工程
工程地址:象山县石浦镇晓湾村;
工程规模:立牌、精神堡垒、龙凤雕塑像各1只及基础配套工程;
工程造价:本工程最高限价 45.214 万元 ;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无安全责任事故;
发包范围: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里具有雕塑、标识与标牌制作、施工及安装的企业;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 年 7月22日至2019年7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至宁波瑞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象山县丹东街道丹阳路558号2-1805室)报名。
   4.2投标报名时须提供如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其中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申请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交投标申请资料的或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供原件的或者根据相关规定有限制投标情形的,资格符合性审查将不予通过。    
备注:
   1、报名时由投标单位企业法人或受委托人到场,否则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入围单位若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 年7月22日至2019年 7月2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 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至宁波瑞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象山县丹东街道丹阳路558号2-1805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9 年8月05日15:00 时,地点:象山县石浦镇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保证金:10000 元(投标截止时间前打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账户名:象山县石浦镇晓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账号:201000050441874
开户银行:象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石浦金星分社
联系人:谢国英    联系电话:15957437208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或发布公告的其他媒介名称)上发布。
7.2报名时间:2019 年7月22日至2019年 7 月25日17:30时止(节假日除外)。
7.3报名地点:宁波瑞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象山县丹东街道丹阳路558号2-1805室)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象山县石浦镇晓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瑞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石浦镇晓湾村                 地  址:象山县丹东街道丹阳路558号2-1805室
联 系 人:马主任                             联   系   人:俞 琼
  电  话:13586920306                       电       话:0574-6500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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