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叶榭镇年加工2500吨大米加工基地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协实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叶榭镇年加工2500吨大米加工基地建设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该项目负责人需在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网站登记在册且无在建项目记录(同一报建编号的工程分期施工的除外)。(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供应商;(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叶榭镇年加工2500吨大米加工基地建设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90722-297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XSSJ20190722)
3、预算编号:15-19-537187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设施建设,包含室外总体工程、改建原有库房、新建加工区域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及招标清单,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398.1998万元。
5、交付地址:松江区叶榭镇兴达村(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内完成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3981998.00元(国库资金:3981998.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中小企业化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对小、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9-07-22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7-29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近三个月内任意一月的纳税凭证、近三个月内任意一月的缴纳社会保险凭证、投标人2017年或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基本账户银行资信证明,加盖公章的扫描件;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页面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5.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6.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上述资料均需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07-22 16:00:00至2019-07-29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投标人网上成功上传资料后,请于2019-07-22至2019-07-29,上午9:00~下午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由被授权代表人携带以上上传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上海协实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市松江区荣乐东路2111号建设大厦7号楼303室)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完成报名手续,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投标。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整,售后不退。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9-08-05 13: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9-08-05 14:0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松江区荣乐东路2111号建设大厦7号楼303室
2、磋商地点:松江区荣乐东路2111号建设大厦7号楼303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届时请各供应商委派代表携带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及投标所用的数字CA证书出席会议、投标签收回执(加盖公章)。2)其他资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递交另需提交的材料”。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网上报名上传资料其他事项: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网上报名时须提供,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且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另需上传提供本单位人员证明文件(打印时间为本项目采购公告期内的社保证明文件);2.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投标人须提供证书,由上海市建委发证的须提供有效期内(资质证书上印有使用期限)建设工程企业电子资质证书使用件);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叶榭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协实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 叶榭镇叶新公路898号 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荣乐东路2111号建设大厦7号楼303室
邮编: 201609 邮编: 201613
联系人: 朱檑 联系人: 樊吉瑞
电话: 57800686 电话: 57746805
传真: 57800686 传真: 51088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