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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项目和动物疫情监测实验室项目

2019-07-23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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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项目和动物疫情监测实验室项目 磋商文件编号:SPZFCG-JZXCS2019-015 根据四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四平市政府采购中心就四
正文内容
四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项目和动物疫情监测实验室项目
磋商文件编号:SPZFCG-JZXCS2019-015
    根据四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四平市政府采购中心就四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项目和动物疫情监测实验室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响应文件。 
1.供应商资格要求:
1.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规定的条件。
1.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独立法人资质,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安全考核合格,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1.3 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4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详见吉建管〔2018〕12号文件)。
1.5 须在响应文件里提供响应人代表和项目组成人员(不含退休人员)开启前以响应人名义缴纳的、正常缴费状态的个人参保证明,证明上的二维码要保证移动终端可以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响应人所在的地区确实没有带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方式,否则响应无效。
1.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工程概况及范围:
2.1 本次项目的内容为四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项目和动物疫情监测实验室项目,范围: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资金来源:财政预算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 工程建设地点:四平市铁西区中央西路南2920号
2.3 计划工期:按合同约定履行
3.采购项目预算控制价:财政性资金334.1080万元。
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品。
5.供应商注册、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响应确认:
从即日起至2019年7月29日(北京时间,下同)必须登录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注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必须使用供应商自己的身份下载);响应人必须在距离开标24小时之前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确认参加响应”界面点击“响应”按钮,否则响应无效;点击“响应”按钮后,开启时不参与响应的,在1至2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6.项目答疑会和踏勘现场:无。
7.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开始时间:2019年8月2日13:10,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8.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及磋商地点:四平市四平宾馆四楼开标室(四平市铁西区南迎宾街313号)。
9.磋商保证金:人民币6.6万元。开启现场提交从基本户开出的转账支票(只适用四平市内,票面写明收款方名称,出票人账号、付款行名称并加盖出票方财务印鉴)、银行汇票(必须同时提交第2、3联)、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原件方式缴纳磋商保证金,如果因响应人开户行没有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业务范围,可以改为响应人开户行转账缴纳,但必须在开启现场提交开户行出具的无业务范围书面证明和转账票据两个原件,否则视为无效响应(保证金票据单独密封,并在封皮上加盖公章)。
10.发布媒体: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上发布并同步推送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l.gov.cn/ggzy/)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
11.四平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联系方式:
地址:四平市铁西区政新街2号四平市财政局八楼
项目联系人:马双利                 电话:0434-3651020
传真:0434-3216005                 邮政编码:136000
开户行:建行四平金财支行           开户行行号:105243000122
账户名称: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22001622336055000306
采购人联系人:王白石               电话:13944412975
行业监管:四平市政府采购办         电话:0434-3268326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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