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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树市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19-07-23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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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树市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BQZB2019-071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榆树市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上述项目已由榆粮联字【2019】3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
正文内容
榆树市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BQZB2019-071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榆树市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上述项目已由榆粮联字【2019】3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榆树市大川机械种植专业合作社、榆树市增益农业机械种植专业合作社;资金为财政拨款40%,企业自筹6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榆树市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2.2标段划分:划分3个标段
第一标段:榆树市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榆树市大川机械种植专业合作社烘干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BQZB2019-0716/1
招标范围:连续式干燥机(300吨/日)设备采购及安装
第二标段:榆树市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榆树市增益农业机械种植专业合作社烘干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BQZB2019-0716/2
招标范围:连续式干燥机(500吨/日)设备采购及安装
第三标段:榆树市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榆树市增益农业机械种植专业合作社道路地坪项目施工)
项目编号:BQZB2019-0716/3
招标范围:道路地坪6000平方米,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允许各标段投标人兼投不兼中
2.3招标控制价:
第一标段:130万元
第二标段:100万元
第二标段:90万元
2.4项目地点:榆树市 
2.5供货期:第一标段:按甲方要求
第二标段:按甲方要求
工    期:第三标段: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 
2.6质量标准:
第一标段:合格
第二标段:合格
第三标段: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第一标段、第二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国家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开户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具有经营或销售本项目招标产品资格.
3.3第三标段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4第三标段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应无在建工程。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应无在建工程。
3.5第一标段、第二标段投标人承诺其中标后供应的商品均具有产品合格证。
3.6投标人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7企业近年(2016年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业绩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投标人须处于正常的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同时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提供“信用中国网”的截图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包括企业、法人)的无行贿查询结果
3.12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和项目经理。
3.13第一标段、第二标段投标人需具有与招标所需设备同等技术参数及规格的生产、质量控制、供货的生产厂商,并具有同类项目成功经验;投标文件提供近3年同类设备的业绩表(包括设备名称、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日期、用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并提供同类项目的合同证明),投标人不直接生产招标所需设备的,应提供生产厂商同意其销售该设备的正式证明书。
3.14第三标段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为该平台注册人员。
3.15 第三标段提供企业2018年连续12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
3.16第三标段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7第三标段投标人需提交经法人签字或加盖公章的《投标人不参与涉黑涉恶承诺书》
3.18第三标段投标企业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3.19第三标段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20第三标段执行长城乡发〔2018〕60号文件规定在长春市行政区域内取得最低等级资质证书不足一年的建筑业企业投标时企业类似项目业绩不作为否决条件。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7月23日至2019年7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北京时间),在吉林省百桥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经开区万豪国际B座512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投标单位需针对其报名的每个标段分别准备一份材料):
第一标段、第二标段报名材料如下:
1. 营业执照(副本)
2.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 法人授权委托书
4.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
5. 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信用中国网”的截图。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包括企业、法人、)的无行贿查询结果(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
7.近三年(2016年-2018年)完成的类似业绩至少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8.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第三标段报名材料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或与资质证书副本(有二维码的)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
6、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及职称证;
7、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及项目经理信息官网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外省入吉企业);
8、2016年至今企业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提供业绩网查截图(满足投标企业类似业绩的认定,报名现场核查)
9、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包括企业、法人、项目经理)的无行贿查询结果截图、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
4.2 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和项目经理;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为2019年8月14日9时00分,地点为地点为长春市华苑宾馆三楼会议室(长春市卫星路与卫光街交汇处)。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标段,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榆树市大川机械种植专业合作社、榆树市增益农业机械种植专业合作社、
联系人及电话:孙先生15947851500、马先生1333169101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百桥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万豪国际B座512室(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洋浦大街与井冈山路交汇东行100米)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7131009553
监管部门:榆树市粮食局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湖西路与普阳街交汇处长春市政务中心六楼B区2611室 
邮编:130400
 2019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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