烘谷机设备采购工程招标公告
1、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宁波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宁波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烘谷机设备采购工程的所需货物及伴随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招标编号:高正代咨[2019]第1011号;
2.2项目交货地点:宁波市甬北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内;
2.3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117000元
2.4采购范围:
宁波市甬北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烘谷机一台采购
上述设备要求为质量合格并具有国家相关合格证且未经使用过的全新设备。
投标报价含经验收合格投入运行并交付甲方正常使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设备费、到场运输费、调试费、保险费、税金、现场发生的其他费用、验收、培训及包括质保期内的(各类售后)服务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等
2.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5日历天内交付业主正式使用。
2.6.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与招标人联系。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供应商有能力提供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由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如有)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如有)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预中标公示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交易。
4、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及购买要求
4.1.发售时间:招标文件从2019年7月25日至2019年7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00或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下同),获取地点:宁波市鄞州区舒波路9号10楼(嘉恒广场)招标代理部;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交易文件资料费需通过公对公账户转账的方式或现场递交现金的方式进行递交,递交截止时间同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收款人: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上海银行宁波分行;银行帐号:03003606038;转账时需注明项目名称(可简写)或招标编号),不接受微信及支付宝转账。如需邮寄,另加邮寄费每份50元整;
4.3有意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供应商需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向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4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发布媒体:宁波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zgnblssc.com)、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http://fgw.ningbo.gov.cn)、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http://www.nbgzgc.com)
5、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8月13日9时00分,开标地点在宁波市鄞州区舒波路9号10楼(嘉恒广场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6、开标时间2019年8月13日9时00分,开始地点在宁波市鄞州区舒波路9号10楼开标室(嘉恒广场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
7、所有投标文件都应在开标开始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递交至开标地点。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次开标。不接受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
8、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RMB 2000.00元);
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银行转账;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9年8月12日 16时 00 分前。
9、其他:
本次采购有关的款项汇入,请按以下账号办理:
账户名称: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银行宁波分行
银行帐号:03003606038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波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联系人:贾工 联系电话:0574-87851473
采购代理人: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浩宇、俞静安、黄琪、杨诗雨、
电 话:18857470943、0574-87727358
传 真:0574-87721309
邮 箱:464492651@qq.com
宁波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2019年7月25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