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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射击训练场(地下打靶)项目拟采购进口设备专家论证意见的公示

2019-07-26 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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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射击训练场(地下打靶)项目拟采购进口设备专家论证意见的公示 河南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射击训练场(地下打靶)项目拟采购的训练设备(靶机系统部分
正文内容
关于河南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射击训练场(地下打靶)项目拟采购进口设备专家论证意见的公示
    河南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射击训练场(地下打靶)项目拟采购的训练设备(靶机系统部分和影像系统部分)为进口设备,依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对省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实行核前公示相关问题的通知》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具体要求,现将该设备的技术参数、专家论证意见等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从2019年07月26日起至2019年08月01日止。
    请能够满足技术参数和功能要求的国内产品供应商及时联系,并对公示的内容是否具有倾向性、歧视性、排他性等提出建议。请于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反馈至河南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地址:新郑国际机场货运路与机场四路交叉口,联系人:熊老师,联系电话:0371-58518311)、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西北角国奥商务801室,联系人:聂先生,联系电话:0371-56661303)、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0371-65808412),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电子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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