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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祥镇西宅治水文化公园改造工程雕塑项目招标公告

2019-07-31 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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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祥镇西宅治水文化公园改造工程雕塑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XX-ZB(2019)-038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正文内容
咸祥镇西宅治水文化公园改造工程雕塑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XX-ZB(2019)-038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咸祥镇西宅治水文化公园改造工程雕塑项目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甬鄞镇治办[2018]9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
规    模:/      
项目总投资:/
建安工程设计限额:155万元(暂定);其中雕塑限额115万元、治水工具小品限额20万元、铺装限额20万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区、镇财政资金
招标范围:咸祥镇西宅治水文化公园改造工程雕塑、治水工具小品及铺装等内容的设计、制作、安装、维护等工作。
标段划分:数量:1 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 个
质量控制目标:设计质量目标: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
施工质量目标: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方案优化及施工图设计工期为中标后5日历天,施工总承包工期为7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等级: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雕塑的设计、制作、加工、安装、维护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筑类专业工程师职称及以上或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
3.3其它要求:
3.3.1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建筑市场活动中不得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3.3.2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有正在被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公示或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组织招标。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本公告附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电子版内容包含: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
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投标保证金
金额:贰万元整 
形式: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人民政府基本建设专户
帐号:39409001040010006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大嵩支行
到帐截止时间:2019年8月29日16时00分(具体以资金到上述账户时间为准)
特别提示: 1、投标保证金要求从单位基本账户进出;2、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投标项目编号(详见招标公告),未注明项目编号或备注错误的,造成投标保证金到账无法确认,后果自负。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 年8月30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工
招标代理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夏工
电话:13586543489
传真:0574-87415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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