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韩中友好中心绍兴展示馆建设及展示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绍兴天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法律规定,经绍兴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绍兴天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受 绍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特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磋商编号:SXTY2019-A-167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采购
二、磋商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磋商文件)
序号
标段名称及数量
(详见招标文件)
预算金额或上限价(单位:人民币元)
01
韩中友好中心绍兴展示馆建设及展示项目
¥:1000000.00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具有本项目经营范围;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后审。
五、报名:
1、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7月31日至 2019年8 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上自助报名或在绍兴天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部712室(迪荡国茂大厦七楼)受理。招标文件售价:每份现金300元,售后不退。
六、磋商截止时间及地点:供应商应于2019年8月12日10:30时整以前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绍兴市胜利东路405号国茂大厦7楼绍兴天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投标处理。
七、磋商时间及地点:2019年8月12日10:30时整在绍兴市胜利东路405号国茂大厦7楼绍兴天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磋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必须出席磋商。
八、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http://www.zjzfcg.gov.cn
九、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联系方式:
绍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赵刚 0575-85112781
绍兴天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龚征亚 0575-85111480
绍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绍兴天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