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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宁县公安局购置无人机、无人机反制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2019-08-02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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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宁县公安局购置无人机、无人机反制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肃宁县公安局购置无人机、无人机反制设备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肃宁县公安局 行政区域
正文内容

肃宁县公安局购置无人机、无人机反制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2019年08月27日14时30分
项目名称:肃宁县公安局购置无人机、无人机反制设备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9083120020011
项目联系人:张倩
项目联系电话:0317-8815588
采购人:肃宁县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肃宁县神华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7-5575021
代理机构:河北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沧州市运河区解放西路万泰阳光花园底商107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7-8815588
预算金额:28.74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9年08月27日14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9-08-05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9-08-09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供应商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登录平台“填写投标信息”后,在“文件下载”中下载正式文件。未按要求在平台系统下载招标文件视为放弃报名,其投标将被拒绝。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
开标地点:肃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肃宁县国土资源局)五楼开标厅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且具有与招标内容相符的经营范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供应商如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出现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数量:详见采购文件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15731751888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备注:本项目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项目的澄清、更正等文件,投标单位要随时登录会员账号及时查看。  

投标提示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