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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教育局广西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贵港市覃塘区实验小学项目教学设备采购(GGZC2019-G1-06824-GXT

2019-08-05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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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教育局广西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贵港市覃塘区实验小学项目教学设备采购(GGZC2019-G1-06824-GXTS-004)公开招标文件预公示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正文内容

贵港市教育局广西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贵港市覃塘区实验小学项目教学设备采购(GGZC2019-G1-06824-GXTS-004)公开招标文件预公示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贵港市教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西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贵港市覃塘区实验小学项目教学设备采购(GGZC2019-G1-06824-GXTS-004)公开招标文件预公示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西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贵港市覃塘区实验小学项目教学设备采购(GGZC2019-G1-06824-GXTS-004)公开招标文件预公示

项目编号:GGZC2019-G1-06824-GXTS-0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秋娣

项目联系电话:0775-455402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贵港市教育局

 

地址:贵港市港北区

联系方式:韦老师 联系电话:0775-457382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秋娣 联系电话:0775-4554026

代理机构地址: 贵港市港北区港宁花园小区B区(茗源茶行3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广西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贵港市覃塘区实验小学项目教学设备采购(编号GGZC2019-G1-06824-GXTS-004)招标公告

 

广西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贵港市教育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等规定,依据已备案的贵港市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计划编号:H2019-06824 ),现对贵港市覃塘区实验小学项目教学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贵港市覃塘区实验小学项目教学设备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GZC2019-G1-06824-GXTS-004

三、采购内容、数量、采购预算控制价:

教学设备采购一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及招标文件。

采购预算控制价为:人民币陆佰玖拾玖万玖仟元整(¥6999000.00元)

四、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5条)、《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同时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对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六、招标文件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由各潜在供应商在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2、报名时间:2019年 8  月 6  日至2019年 8 月  12 日工作时间(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
3、报名网址:
下载网址: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ggggjy.gxgg.gov.cn:9005/) 。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柒万元整(¥70000.00元);

1、报价人应于2019年 8  月 26 日18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必须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到指定银行账户):

开户账号:9558832116000192910

账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西贵港市贵城支行营业室

2、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代理机构以本项目名称统一收集退保材料,及时提交到我代理机构办理退保手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到退保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保手续;未中标供应商在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必须提供银行转帐底单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前往我代理机构办理。中标供应商应与招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由代理机构及时收集退保材料并提交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到退保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保手续;中标供应商在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必须提供贰份与招标单位签订的本项目合同原件银行转帐底单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前往我代理机构办理。

3、保证金收退注意事项:

(1)各交易人应在交易平台上仔细检查注册信息中本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是否填写正确和规范,以免影响正常投标。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至所投标项目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指定的保证金帐户,同时,缴纳保证金时在备注栏填写完整的投标项目名称。

(3)各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操作流程进行投标保证金缴纳,因操作不当引起的一切纠纷和后果,交易平台均不承担责任。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9年 8 月 27  日09时00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9年 8 月27日09时00分,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开标,参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相关证件(详见招标文件)参加开标会议。

 十、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贵港市教育局

地 址:贵港市港北区

联系人:韦老师             联系电话:0775-4573826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贵港市港北区港宁花园小区B区(茗源茶行3楼)

项目联系人:杨秋娣           联系电话:0775-4554026            

3、监督部门:贵港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电话:0775-4555290,0775-4564649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贵港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j.gxgg.gov.cn)、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ggjy.gxgg.gov.cn:9005/)上发布。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  8 月  5  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99.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8月06日 08:00 至 2019年08月12日 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8月27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8月27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5条)、《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投标提示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