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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围场博物馆展厅气体灭火工程招标公告

2019-08-05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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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围场博物馆展厅气体灭火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围场博物馆展厅气体灭火工程 品目 采购单位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博物馆 行政区
正文内容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围场博物馆展厅气体灭火工程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2019年08月22日15时00分
项目名称:围场博物馆展厅气体灭火工程
机构项目编码:HB2019083590070001
项目联系人:刘禹欣
项目联系电话:0314-2555377
采购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博物馆
采购人地址:围场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13833402783
代理机构:承德河山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承德市高新区科技大厦10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4-2555377
预算金额:27.34985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9年08月22日15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9-08-05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9-08-1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厅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规定;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要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贰级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分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4、供应商自身出具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数量:一批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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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