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武城县2019年公路养护项目 | 1 |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相关条件的规定;2.供应商营业执照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者公路工程施工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根据环保要求,施工现场沿线禁止新建拌合场站,因此响应供应商须在武城县境内自有或合作租赁相应生产能力的沥青拌合场站;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本项目资格后审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64.888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