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承检机构选定 | 1 |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投标人须具有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投标人应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6)投标人须获得省级(含)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食品检测机构国家计量认定(CMA)或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CMAF);(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57.5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