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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格县百村抱团发展文化旅游扶贫产业园区(二号地块房屋整体外形雕塑塑形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公示

2019-08-09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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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格县百村抱团发展文化旅游扶贫产业园区(二号地块房屋整体外形雕塑塑形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公示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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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格县百村抱团发展文化旅游扶贫产业园区(二号地块房屋整体外形雕塑塑形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公示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各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
    德格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德格县百村抱团发展文化旅游扶贫产业园区(二号地块房屋整体外形雕塑塑形采购项目)”,现将此事项向潜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和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德格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成都恒立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德格县百村抱团发展文化旅游扶贫产业园区(二号地块房屋整体外形雕塑塑形采购项目);
四、采购预算:806.95万元;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论证事项及专家论证意见如下:
根据川财采〔2015〕32号文件要求,对该项目进行了需求论证,具体论证意见如下:
(一)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支持扶持范围。
(二)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本项目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可行。
(四)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符合相关规定;
(五)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合理,执行《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详见需求论证报告。请各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和社会公众提出有效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本采购需求论证公示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内(公告发布当天不计算在三个工作日内),将意见以书面的形式反馈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德格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地    址:德格县环林大楼七楼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36-8223355
采购代理机构:成都恒立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一段1501号万和中心2栋1012号
联 系 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028-85228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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