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史陈列室、党组会议室及附属装修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1.竞争性谈判条件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怒江鼎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怒江州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怒江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史陈列室、党组会议室及附属装修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1.2项目名称:怒江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史陈列室、党组会议室及附属装修工程项目
1.3项目编号:(鼎汇)ZB2019034
1.4预算金额:805620.45元
1.5本项目的采购资金已落实,凡能独立完成谈判文件中所涉及的货物供货、运输、安装及伴随服务的供货商可参与本项目的谈判。
1.6服务期:120个日历天;
1.7服务地点:怒江州泸水市六库镇(地址详见谈判文件);
1.8服务内容:本项目为零星装修工程;
1.9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采购内容: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3.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采购项目的有关内容)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任意3个月的缴纳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谈判单位必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资质以上资质和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且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条件;
(三)谈判单位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等级证书及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ó(四)为避免在前期投标中理解上有偏差,导致后期项目实施有争议,各投标单位需到项目实施地进行现场勘查,勘查期间所产生的费用自理;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凡是符合资格要求的有意谈判者请于2019年 8 月 13 日至2019年 8 月 16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下同)到指定地点(怒江鼎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谈判文件。谈判申请人获取谈判采购文件时须出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的除外)、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的除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人参与谈判的无需提供),同时提交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资质证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00元,售后不退(注明:1、请按上述要求提供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一份(要求提供原件的须按要求提供),报名书封面上必须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有效的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及单位地址,如供应商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代理公司有权拒绝其提交的谈判申请,带来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2谈判文件获取地点:怒江鼎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怒江州山水新城七号苑商铺S-11)。
4.3本项目不提供邮购谈判文件的服务。
5.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谈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9年 8 月 20 日上午09时 00 分前(北京时间)谈判地点:怒江州山水新城七号苑商铺S-11(怒江鼎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递交方式:电汇、网银、转账(网银须到银行柜台盖章确认,否则不予接受谈判文件)。
谈判保证金递交金额:¥16000.00元(大写:壹万陆仟元整)。
账户名:怒江鼎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怒江分行
账号:2513 0401 0902 4516 773
联系人:唐师
联系电话:0886-6686666
注意事项:
缴纳谈判保证金必须从谈判供应商基本账户转至怒江鼎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转账凭证上备注栏内必须注明谈判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供应商于谈判截止时间前持相应缴纳凭证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谈判企业鲜章)至怒江鼎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取保证金收据(原件提交到谈判会议现场;复印件装入谈判申请文件中)。
注:
(1) 、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划出;
(2) 、保证金转账方式仅限电汇、转账、网银方式,其他方式视为无效;
(3)、保证金截止时间为谈判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无效;
(4)、拒绝私人账户汇款及银行存现;
备注栏内填写:(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谈判保证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供应商在提交谈判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本谈判公告的全部内容;谈判公告如有变更,将在通过上述媒介发布。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怒江州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波振福
手机:15887582901
采购代理机构:怒江鼎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培军
手机:13988671216
地址:怒江州山水新城七号苑商铺S-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