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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荣臻元帅铜像铸造第二次网上询价公告

2019-08-13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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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荣臻元帅铜像铸造第二次网上询价公告 2019-08-12 招标截止:2019-08-13 所属地区:重庆-重庆 招标公告正文: 聂荣臻元帅铜像铸造第二次网上询价公告 ( 询价号:17354195223183373 ) 发布
正文内容
聂荣臻元帅铜像铸造第二次网上询价公告
2019-08-12     
招标截止:2019-08-13
所属地区:重庆-重庆
招标公告正文:
聂荣臻元帅铜像铸造第二次网上询价公告
( 询价号:17354195223183373 )
发布时间:2019-08-12 14:02:00
重庆市江津区聂荣臻元帅陈列馆对 聂荣臻元帅铜像铸造 项目采用网上询价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228,000.00 元)
包1(商品种数:1) 包合计:228,000.00 元
采购目录/配置要求 采购预算(元) 数量 小计(元)
采购目录:
其他模型
配置要求:
¥228,000.00 1(件) ¥228,000.00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成为 “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的有效供应商。)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特殊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时必须上传:特殊资质要求 (供应商时必须上传: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铜雕设计销售相关内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2.2016年8月至今,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铜像或仿铜像铸造业绩,或有革命类博物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类的历史人物或雕塑业绩,需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材料。 3.此次制作,须采用3D打印技术,由相应的技术支撑证明材料。))
三、时间
开始时间:
公告发布之后
截止时间:
2019-08-13 10:00:00(北京)
四、保证金
五、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文件上传说明:
①承诺书;②政府采购询价表;③人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加盖人公章):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备查),代表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经营者授权书或法人代表证或经营者证明等;④案例及成品。
以上格式自拟,不低于(可高于)询价项目要求。
六、商务条款
(一)交货时间:
9月25日前
(二)交货地点:
聂荣臻元帅陈列馆
(三)验货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投标文件及服务承诺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四)要求:
本次为人民币,包含:制模费、设计费、技术费、货物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税费(含关税)等所有费用。
(五)付款方式:
1、本项目无预付款。
2、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提交采购合同、验收证明文件等材料,向采购人申请付款。
3、采购人财务部门对采购人提交的付款资料审核通过后,30日内以转账方式向中标人一致性支付采购资金。
七、其它要求
(一)成交原则:
在符合本次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平台按最低的原则推荐预成交供应商,最终结果由采购人自行确定。
(二)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须根据聂荣臻纪念馆广场聂荣臻像雕塑、现场实际考察情况提供3D打印的设计、制作方案;
2、样品方案打印成A4方案图册,图册内容为:聂荣臻铜像纪念品方案说明;聂荣臻铜像制作时间横道图及后期保养说明;
3、投标人制作聂荣臻纪念品泥塑或其他材料的样品,尺寸要求: 28.8 mm”。
4、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需提供本次采购的铜像样品。
(三)?质疑和投诉:
1、质疑内容、时限
(1)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他问题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质疑答复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处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和处理。
(2)采购人、采购机构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两个日历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
(3)质疑答复方式
采购人通过补遗方式对质疑进行答复。
3、投诉
(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2)在提出投诉时,应附送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及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中文与外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
(3)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将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同时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投诉处理决定书。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江津区聂荣臻元帅陈列馆
联系人:
罗艳婷
联系电话:
13996959269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江津区聂荣臻元帅陈列馆
联系人:
汪静
联系电话:
47564005
聂荣臻元帅铜像铸造第二次网上询价公告
其他模型
228,000.00 元
限价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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