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县殡仪馆火化炉更新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19-08-13
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DLJS-CG-2019-01
招标代理: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政局
招标截止:
所属地区:云南-临沧
招标公告正文:
耿马县殡仪馆火化炉更新改造项目投标邀请函
: (被邀请单位名称)
“耿马县殡仪馆火化炉更新改造项目”经批准,具备招标条件。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政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规定,经推荐和随机抽取后,贵公司成为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的单位之一,现诚邀贵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项目概况:
1.1、采购内容:耿马县殡仪馆火化炉更新改造项目,详见《采购需求》;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备注
1
高档拣灰火化机
1台
报价中包含旧炉体拆除
1.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3、交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历天内;
1.4、预算金额:550000.00元;
2.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至2018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2.2 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报告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
2.3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采购项目的响应,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
3.邀请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被邀请的投标人于2019年8月13日至2019年 8 月 19 日期间持以下证件到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临沧恒基广场2单元413室)购买邀请招标文件:
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带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到现场报名,出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均可)原件、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均可)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副本均可)原件或三证合一的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均可)原件;
以上资料不齐的将被拒绝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各投标人应同时提交上述相关证照的复印件留存,复印件应加盖公司鲜章。邀请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00元/标段,售后不退,不支持邮购。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9月 3 日上午09:00时。
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政局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和“大理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发布的同类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采购人: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政局
地 址: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耿马镇公园路42号
邮 编:677000
联系人:王工
电 话:13708830882
采购代理机构: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临沧恒基广场2单元413室
邮 编: 677000
联 系 人:杨贵君
电 话:15906956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