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县城市雕塑一期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虞城县城市雕塑一期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虞城县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虞城县城市雕塑一期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建设地点:虞城县主城区,以运河、响河和牛河三条水系滨河景观提升为主线,结合人民公园等重要节点,全面提升县城景观、公共设施及文化设施。
建设内容包括:虞城城市雕塑-木兰骑马、虞城城市雕塑-花木兰、虞城城市雕塑-智慧虞城、虞城城市雕塑-握手。
2.2招标范围:项目采用 EPC 模式建设,包括本项目建设内容的设计、施工、材料与设备采购、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和相关服务等。
其他要求:配合业主进行本项目的报批报建工作;初步设计及概算,配合业主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工作;配合业主完成施工图设计审查;各阶段设计成果需满足国家设计规范和最新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配合业主完成施工图预算财政评审、《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的报批报建工作。
2.3投资估算:396万元;以最终竣工决算价为准。
2.4计划工期:30日历天(含设计周期、施工工期);
2.5质量标准:
设计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标准,并保证最终通过审批;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7招标编号:HNCX-2019-130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设计、施工资质需具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类似设计、制作、安装等内容。
3.4、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6—2018年度的的财务报告;
3.5、信誉要求: ①企业近年没有不良行为记录。提供在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②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将本单位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页面加盖单位公章提供;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时间:2019年08月 16 日08:00至2019年08月 23 日18:00止(节假日除外);
谈判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地点:商丘市神火大道与八一路交叉口西南角数码港商务楼503室。
五、投标文件递交信息: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9 月 6 日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及开标地点:商丘市神火大道与八一路交叉口西南角数码港商务楼709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招标人:虞城县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19137011297
地 址:虞城县特色商业区嵩山路北侧豫东商业广场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南路商鼎路东北角东方陆港C栋14层
联系人: 沈女士 电 话: 15038099996
监督单位:虞城县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 杜先生 电 话: 13937045581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概不承担责任。
2019年 8月 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