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驻村帮扶村史展览项目》展览制作及执行需求书
一、项目基本情况
按照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的有关要求,由广东省博物馆(省流动博物馆)负责联系实施省文化和旅游厅对口帮扶的清远、韶关两个对口帮扶村的村史展览馆提升项目各1个。
二、采购人与采购预算
采购人为广东省博物馆,采购预算为人民币限价18万元(含税费)。
三、项目主要内容及有关要求
(一)清远市安庆村项目。含展览设计、制作及现场安装实施。
(二)韶关市陈村项目。含展览设计、制作及现场安装实施。
注:两个展览均需异地执行,请充分考虑执行方案的可行性。
四、付款方式
本次采购,分二期付款。合同签订后支付第一笔款50%;项目全部结束后付剩余款50%。
五、报价文件的组成及提交
投标人需提交的报价文件须包含以下文件:
1. 报价表;
2. 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用户需求书要求提交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 工作方案;
5.报价的工程量参考清单(见附表);
6.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02038046835、13570525222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2号广东省博物馆 邮编:510623
七、回函(本回函及以上述需求书由响应单位直接用章,连同所提交资料一并返回广东省博物馆)
致广东省博物馆:
我司已详细了解贵单位的需求,并承诺按贵方要求提供所需的资料及相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确认参与此次采购活动。
单位:(用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