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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档案馆、方志馆新馆建设工程装饰工程设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2019-08-20 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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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档案馆、方志馆新馆建设工程装饰工程设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SYZX2019-19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档案馆、方志馆新馆建设工程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
正文内容
吉林省档案馆、方志馆新馆建设工程装饰工程设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SYZX2019-19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档案馆、方志馆新馆建设工程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19】15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省省直机关统建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为使用省级财政资金和通过评估置换现有馆舍解决,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装饰工程设计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吉林省档案馆、方志馆新馆建设工程装饰工程设计。
2.2 建设地点:长春市南部新城谢家沟水库附近,具体为丙九十三路以南、丙五十九路以北、新明街以东、丙七十七路以西区域。
2.3 建设规模:新建吉林省档案馆、方志馆2栋单体建筑,总建筑面积64586.66平方米。其中:省档案馆建筑面积52216.64平方米,地上六层,地下一层;省方志馆建筑面积12300.02平方米,地上五层,地下一层。
2.4 招标范围: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 
2.5 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确定后7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内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2 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现有年限即可)。
3.3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及建筑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并且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其他专业负责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强制性人员标准要求。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
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建招【2016】9号文件规定:“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 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阜企业入吉信息登记相关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3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20日至2019年8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注册证及职称证、外省企业须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的打印件(截图信息须包含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注册信息)、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在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B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部报名,并在报名成功后持《现场投标报名确认单》以及报名时提供的上述相同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到长春汽贸商务中心四楼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长春市政务中心大厦西北侧)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9月12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叁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省直机关统建管理办公室
地 址: 长春市人民大街1551A号                              
联系人:纪峰
电话:  0431-8890538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谭爽
电话:0431-81759572、81727843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标投标管理处
    监督人:邴工
    联系方式:0431-88779829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湖西路与普阳街交汇处B区261
    邮编:130400                                                  2019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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