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贤镇阁头寺村文史馆及公厕建设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陕西国信招标有限公司受麟游县招贤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招贤镇阁头寺村文史馆及公厕建设项目采购项目进行邀请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招贤镇阁头寺村文史馆及公厕建设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GXZBBJ2019-018
三、采购人名称:
麟游县招贤镇人民政府
地址:麟游县招贤镇
联系人:石永红
电话:15291767044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渭滨区石鼓路1号体育场三楼307室
联系人:王巧芸
电话:0917-3807560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招贤镇阁头寺村文史馆及公厕建设项目2处
项目概况: 招贤镇阁头寺村文史馆及公厕建设项目建筑物施工2处
项目用途: 自用
采购预算: 503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有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无在建工程;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投标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不良记录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企业及项目经理网上查询(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8-22 09:00:00至2019-08-28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宝鸡市渭滨区石鼓路1号体育场三楼307室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投标邀请函、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九、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9-11 14:30:00
2、投标地点:宝鸡市渭滨区石鼓路1号体育场三楼309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9-09-11 14:30:00
4、开标地点:宝鸡市渭滨区石鼓路1号体育场三楼309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7-3807560
2、开户名称:陕西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浙商银行西安高新开发区支行
4、账 号:7910000110120100056187
十一、本邀请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陕西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9-08-21